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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关于毕业证及学位证补办换发的通知

一、办理对象

2013届、2014届本科毕业生中尚未取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或双学位证书),现已经完成当时的培养方案要求,符合学校相关规定,本人自愿申请相关证书资格审核的学生;同时受理因各种原因,相关证书遗失,本人自愿申请补办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书的学生。

二、申请时间 2015427日至55日(工作日)

三、申请地点 北校区新综合北楼11A1107房间招生与注册科

    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89739131

四、申请方法

1.由申请人填写《已毕业学生换发证书申请表》(附件一),先到本人所在学院由教学秘书审核签字,然后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交到招生与注册科申请办理。

2.申请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的,原则上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交申请,但是必须出具委托书(见附件二)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相关责任由委托人自负。

五、申请材料

换发毕业证1.两寸免冠证件照两张;2.结业证原件;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若补考成绩未录入系统的须提供成绩单原件。

换发学位证1.两寸免冠证件照两张;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若补考成绩未录入系统的须提供成绩单原件。

办理毕业证明书 1.两寸免冠证件照2张(蓝底,近六个月内);2.毕业证丢失情况说明(含个人在校时详细学籍信息);3.申请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六、领取时间地点

20156月末在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后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领取方法

领取人需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因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能领取。

八、其它补充说明

1.学校所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均属一次性证件,学生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一律不再补发原始证件;经本人申请,学校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由于学生的电子图片信息是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信息报送备案的必需项目,所以换发毕业证及学位证时提交的两寸免冠证件照片请务必与毕业时学校统一采集的照片相同,以便后期学位认证的照片核对,若所提交照片与当时采集照片不同,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申请人个人负责。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教务处

 

2015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