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结业离校后两年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各项要求的本科结业生,达到毕业条件的,可以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2.毕业或结业离校后两年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各项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含双学位生),满足(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申请(双)学士学位。
二、申请时间
2018年12月3日至12月13日(工作日)
三、申请地点
各学院办公室(见附表)
四、申请办法和提交的材料
1.结业生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1)填写《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经本人所在学院审核、签字(盖院章);
(2)2寸免冠证件照两张(务必与在校时学校统一采集的照片相同);
(3)结业证书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则不需要提供原件)。
2.申请学士学位
(1)填写《申请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经本人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审核、签字(盖院章);
(2)2寸免冠证件照两张(务必与在校时学校统一采集的照片相同);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同时换发毕业证书的则不需要提供);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则不需要提供原件)。
3.申请双学士学位
(1)填写《申请双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经双学位专业所属学院审核、签字(盖院章);
(2)2寸免冠证件照两张(务必与在校时学校统一采集的照片相同);
(3)辅修结业证书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则不需要提供原件)。
五、特别提示
1.由于涉及学院调整,请根据附表,到相应学院院办公室进行审核。
2.换发毕业证书和申请学士学位要求提交的2寸免冠证件照片,需交至教务处,如缺失,可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10-89739131)。若所提交照片与当时采集照片不同,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3.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须出具委托书(附件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证书领取时间:2018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务处
2018年12月3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