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20届毕业生毕业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请2016级学生于5月23日-29日完成以下工作。
一、核对毕业生个人信息
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个人管理→学籍管理→学生学籍信息,核对本人证件号码、专业、性别、民族和出生日期,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教务处(010-89739131)。
注:
1.如打开后,证件号码中显示“*”,点击身份证号码即可显示完整。
2.如提示“没有完成评估,不能查看学籍信息”,则先在“教学评估”→“综合调查”或“教学评估”中完成调查和评估,再查看学籍信息。
二、申请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
1.核查个人培养方案完成情况
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综合查询”→“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培养方案课程修读情况”,如下图所示,在“尚未完成的课组”中,核查课程完成情况。当所有课组显示“已完成课组”时,即表示完成培养方案要求。
(1)如有需要替代的课程,请5月28日前联系学院院办,完成课程替代。
(2)已参加考试或考核,但未录成绩的课程,请联系任课老师录入成绩。
2.提交申请毕业和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主修专业
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个人管理”→“毕业申请”中,点击右上角“添加新的申请”,出现如下图页面。
“申请类型”“学位类型”和“方案计划”,选择说明:
情况一:除毕业论文外,已完成培养计划其他所有要求的。
情况二:除毕业论文外,已完成培养计划其他所有要求,或“尚未修读”和“已修读未通过”的所有课程均在本学期修读的,但“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八级”未通过的。(本情况只适用于英语专业的学生)
情况三:除毕业论文外,“尚未修读”和“已修读未通过”的所有课程,均在本学期修读的。
情况四:除毕业论文和本学期修读的课程外,仍有部分课程未修读或不及格的。
(2)双学士学位专业
参照(1)中的四种情况,方案计划选择“双学位培养方案”,申请双学士学位。
注:辅修双学位的学生,待申请的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经所在学院审批后,再添加申请双学士学位。可联系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学秘书,优先审核本人毕业资格,以便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双学士学位。
如申请信息提交有误,在学院未审核之前,可点击“撤销”,重新添加申请。
三、注意事项
1.提交“申请毕业和学士学位”后,请密切关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审核结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学院院办负责老师,没有异议的,则表示同意审核结论。
2.请务必根据个人学分修读情况,如实填写。
教务处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