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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大力推进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改革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出台《河北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推进机制。成立河北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推动试点高校落实转型发展主体责任,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形成责任主体明确、任务落实到位、责权利相一致的工作机制。

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地方发展。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推进试点高校需求传导式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实现“三个提高”,即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积极开展“三对接”,即与当地创新要素资源对接、与经济开发区和产业聚集区创新发展对接、与行业企业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需求对接,形成试点高校和区域经济社会联动发展格局。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等重大战略,全方位为地方发展做好教育服务、咨政服务、科技服务、文化服务和信息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

坚持试点先行,实行分类推进。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的原则,鼓励和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在学校自愿申报、聘请省内外专家参与两轮评审和答辩的基础上,遴选确定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等10所河北省本科高校为转型发展试点学校,探索应用型发展模式。统筹兼顾省属、市属、独立学院和民办四种类型,充分发挥不同管理体制、不同办学性质、不同办学类型的普通本科学校在改革创新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实行分类推进、特色发展。

坚持督导考评,注重改革实效。积极指导试点高校统筹规划、综合施策,落实“真转型”,确保“真成效”。充分发挥转型发展配套政策和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强化过程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实行试点高校动态调整机制,对转型发展工作进展缓慢、绩效考核不理想的试点高校,予以减拨、停拨省级专项经费直至取消试点资格,并根据实际需要重新遴选补充。建立“六项制度”,即简报制、任务清单制、季报制、问责约谈制、督导检查制、宣传引导制,促进转型发展试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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