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聚焦

中国石油报:“双碳”目标下 油气企业机会几何?

——对《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的思考(下)

解读专家:

袁波 中国石油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政策法规与标准研究所所长

郭海涛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能源经济与金融研究所所长

陆如泉 国际能源战略专家

编者按:

近日发布的《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简称《意见》)中,涉及石油石化企业的部分有“建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监测评价机制”“完善能耗‘双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等内容。为了加深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启发相关企业走好低碳转型之路,本报邀请专家对《意见》中与油气行业密切相关的若干具体政策进行专业解读。

政策一 建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监测评价机制

重点监测评价各地区能耗强度、能源消费总量、非化石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能源消费碳排放系数等指标,评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机制、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

完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考核机制,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年度计划及能源规划等确定的能源相关约束性指标,强化相关考核。

鼓励各地区通过区域协作或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交易等方式,满足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等指标要求。

专家解读

袁波:除了完善监测评价机制外,我认为具体的核算标准也要跟上。当前企业碳排放数据主要是依据国家温室气体核算相关技术规范计算出来的,核算数据对企业的碳排放管理影响很大,但当前采用的核算标准亟待根据最新的技术发展水平更新,确保核算数据能够真实反映企业低碳技术进步的水平。例如,提高电气化是实现清洁化的重要手段之一,但由于目前采用的电网碳排放因子已经较长时间没有更新,在目前的碳排放核算标准下,提高电气化比例从排放核算结果上反而导致企业温室气体间接排放量的增加,也就是目标与手段之间存在一些矛盾,需要通过持续优化监测评价机制与标准来解决。

郭海涛:建立这样一套评估机制非常必要。对于管理部门来讲,未来制定、调整政策会有一个科学的评估办法作为依据。评估机制里要尽量考虑不同年份、不同地区的具体差别,尽可能做到评估体系的全面和客观。另外,评估体系本身的科学性也要时常评估,根据发展实际作出动态调整。

政策二 完善能耗“双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

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合理确定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逐步建立能源领域碳排放控制机制。制修订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组织对重点用能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统筹考虑各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开发利用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将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及最低比重目标科学分解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推动地方建立健全用能预算管理制度,探索开展能耗产出效益评价。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用能权交易市场、绿色电力交易市场。

专家解读

袁波:这条政策强调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双控”政策既强调对能耗总量的控制,也强调对能耗强度的控制。从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来看,目前碳达峰是一个“峰值”的概念。在一些企业的理解中,提高碳排放峰值,可以在碳中和阶段为企业留出更多的发展空间,即所谓“碳冲锋”,这就与国家的总体目标背道而驰。因此,能源双控除了能源消费总量外,也强调工业增加值能耗强度的控制,对能源的使用效率提出更高要求。在执行层面,这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企业在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规划时常常陷入迷茫,究竟应以时间节点的概念优先,还是设置一个具体达峰数值?到底是应该大干快上,还是先采取严格的节能措施?我认为,达峰应该是一个区域性的整体概念和工作,还是要持续鼓励企业推进单位产品或者降耗为主。

“逐步建立能源领域碳排放控制机制”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一条政策,具体是指要“制修订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组织对重点用能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与我们的管理工作直接相关。对于企业来说,比起宏观政策概念,真正有指导意义的主要是标准。我们现在使用的标准很长时间没有更新,要尽快落实更新标准,它将给产业带来直接影响。例如,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直接影响着企业的产品结构,为了达到新的标准,企业需要调整产品结构。

另外,“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这一条也与我们的工作紧密相关,值得重点关注。温室气体核算过程中,人为因素导致的结果差别会很大,确保活动水平数据的全面、真实、准确是重点和难点。

通俗来说,生产一件产品究竟排了多少碳?听起来简单,实际上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复杂性体现在生产管理的流程繁多交叉,一个产品所在的生产线,往往还生产其他产品,在计算碳排放的过程中需要精准计量。目前,企业在对重点产品做“碳足迹”,区分高碳和低碳作业。从理论上来说,方法是简单的,就是在生产过程中把碳排放环节找出来,对计算出的碳排放量求和,但现在难点在于统计,需要有精准的计量单元。

对于企业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来说,计量是前提。我们关注的是,能源企业要积极参与机制建立和完善之中,制定的体制机制和措施要与企业现有制度相结合。研究制定的核算方法要合理,不应给企业增加无谓的负担。减碳要抓大放小,体制机制和管理措施应避免复杂,避免管理目标和手段背道而驰。

最后,“推动地方建立健全用能预算管理制度,探索开展能耗产出效益评价” 对企业的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出更高要求。这一政策对我们单位能耗产出将进行两方面评价,使用了多少能耗、产出效益如何界定?对企业来说,首先要解决计量的问题,没有计量,能耗就不好计算。其次,要精细化管理。作为考核手段,会对企业提出一些约束政策,随之而来的就是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每一个制度的提出都会对管理提出新要求,需要通过细化工作和更高的管理办法和智慧来应对。

郭海涛:这条政策对“能耗双控”是一个完善。原来,原材料用能碳排放较低,但也被算作能源消耗,现在这一方面已被剔除。对于一些使用原料的大省来讲,能源消费总量的考核降低了,约束减少了,为区域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空间。

“将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及最低比重目标科学分解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和“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用能权交易市场、绿色电力交易市场” ,这两条是指适当地把可再生能源向各省分解。结合建立用能权交易市场,利用经济手段,政府设置了一个底线,把用能权分给地方,地方可以交易。提高了大家行动的灵活度,减少刚性约束带来的损失。

政策三 完善工业领域绿色能源消费支持政策

引导工业企业开展清洁能源替代,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率先形成低碳、零碳能源消费模式。鼓励建设绿色用能产业园区和企业,发展工业绿色微电网,支持在自有场所开发利用清洁低碳能源,建设分布式清洁能源和智慧能源系统,对余热余压余气等综合利用发电减免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完善支持自发自用分布式清洁能源发电的价格政策。在符合电力规划布局和电网安全运行条件的前提下,鼓励通过创新电力输送及运行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就近向产业园区或企业供电,鼓励产业园区或企业通过电力市场购买绿色电力。鼓励新兴重点用能领域以绿色能源为主满足用能需求并对余热余压余气等进行充分利用。

专家解读

袁波:“鼓励新兴重点用能领域以绿色能源为主满足用能需求并对余热余压余气等进行充分利用”这一点很关键。目前,企业园区的自有余热很丰富,有些需要与产业园区进行融合,也可对外提供一些余热。

郭海涛:工业领域也是用能最大的领域。随着能源结构的变化,基础设施的调整,现在继续鼓励发展分布式清洁能源和智慧能源系统,这对我们以后能源的使用方式、使用效率以及提高能源供需匹配的弹性将发挥重要作用,需要国家继续支持这些政策的实施。

另外,我们也看到,《意见》提到对余热余压余气等边角能源的利用。这些能源加到一起总量很大,政策很有针对性,有助于资源节约。

政策四 完善交通运输领域能源清洁替代政策

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行绿色低碳交通设施装备。推行大容量电气化公共交通和电动、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完善充换电、加氢、加气(LNG)站点布局及服务设施,降低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用能成本。

对交通供能场站布局和建设在土地空间等方面予以支持,开展多能融合交通供能场站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试点示范,推动车桩、船岸协同发展。对利用铁路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建设新能源设施的,鼓励对同一省级区域内的项目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核准(备案)。

专家解读

袁波:要坚定不移推进天然气全产业链的发展,抓住目前良好的发展机遇。对于“推行大容量电气化公共交通和电动、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目前除了燃油汽车以外,锂电池电动车技术较为成熟,虽然续航能力仍有限,但其广泛布局要求简单,对现有基础设施造成的负荷小,所以得到了快速推广。然而,我国锂资源稀少,锂电池的成本很高。与之相比,天然气清洁、低廉,基础设施相对完善,许多专家都将天然气作为低碳时代的最佳燃料。在工业领域,尤其是智能交通领域,天然气将大有用途。中国石油坚持国家“稳油增气”总要求,大力发展天然气产业。随着页岩气开发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天然气呈现出快速上产的态势。国家政策应进一步鼓励大型工程机械使用CNG(压缩天然气)。作为天然气的生产商,我认为企业还要考虑推动产业链的发展,鼓励企业开发使用以天然气为燃料的汽车,做大市场基数。

郭海涛:交通用能过去以石油为主,现在明确了交通领域用能的清洁能源多元化,除了油之外,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在技术上相对成熟,电气化也趋向成熟,而具有前瞻性的氢能、生物燃料等新兴领域需要提高技术成熟度,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意见》提出对基础设施的综合使用,利用加油站资产,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交通能源服务站,提高供能的弹性,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政策五 完善油气清洁高效利用机制

提升油气田清洁高效开采能力,推动炼化行业转型升级,加大减污降碳协同力度。完善油气与地热能以及风能、太阳能等能源资源协同开发机制,鼓励油气企业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建设分布式能源设施,在油气田区域内建设多能融合的区域供能系统。持续推动油气管网公平开放并完善接入标准,梳理天然气供气环节并减少供气层级,在满足安全和质量标准等前提下,支持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天然气等清洁燃料接入油气管网,探索输气管道掺氢输送、纯氢管道输送、液氢运输等高效输氢方式。鼓励传统加油站、加气站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交通能源服务站。加强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推广示范,扩大二氧化碳驱油技术应用,探索利用油气开采形成地下空间封存二氧化碳。

专家解读

袁波:“提升油气田清洁高效开采能力,推动炼化行业转型升级,加大减污降碳协同力度”,对我们环保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这里需要明确的是,降碳不是唯一目标,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推动炼化企业的转型升级。

“完善油气与地热能以及风能、太阳能等能源资源协同开发机制,鼓励油气企业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建设分布式能源设施,在油气田区域内建设多能融合的区域供能系统”——建设分布式能源设施,主要是指天然气发电,对我们下一步工作具有直接指导意义。关于政策中提到的可再生能源,我认为对中国石油的地热发展是一个机遇。我们拥有丰富的地热资源优势,目前主要用来供暖,下一步需要解决的是地热资源如何与城市衔接的问题。地热要与城市供暖系统结合,接入打通渠道,需要政策配套和支持。

“鼓励传统加油站、加气站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交通能源服务站。”我认为是延长中国石油的加油站产业链的政策,鼓励加油站发展加气、加氢等多元业务。

“加强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推广示范,扩大二氧化碳驱油技术应用,探索利用油气开采形成地下空间封存二氧化碳”,对我们而言也是机遇。中国石油在CCUS方面很有发展潜力。相比于封存,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以提高原油采收率可带来更多收益,具有更大的发展前景。

郭海涛:油气在“双碳”转型过程中,对于降低碳排放、稳定能源系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油气可与风能、电能等清洁资源进行协同,这种协同机制有利于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稳步实施。

政策六 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国际合作

促进“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鼓励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一带一路”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推进“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务实合作,探索建立清洁低碳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合作机制。引导企业开展清洁低碳能源领域对外投资,在相关项目开展中注重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推动建设能源合作最佳实践项目。依法依规管理碳排放强度高的产品生产、流通和出口。

积极推动全球能源治理中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合作。建设和运营好“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和国际能源变革论坛等,力争在全球绿色低碳转型进程中发挥更好作用。依托中国—阿盟、中国—非盟、中国—东盟、中国—中东欧、亚太经合组织(APEC)可持续能源中心等合作平台,持续支持可再生能源、电力、核电、氢能等清洁低碳能源相关技术人才合作培养,开展能力建设、政策、规划、标准对接和人才交流。提升与国际能源署(IEA)、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等国际组织的合作水平,积极参与并引导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G20)、APEC、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多边框架下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合作。

充分利用国际要素助力国内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吸引和引导外资投入清洁低碳能源产业领域。完善鼓励外资融入我国清洁低碳能源产业创新体系的激励机制,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绿色电力认证国际合作,倡议建立国际绿色电力证书体系,积极引导和参与绿色电力证书核发、计量、交易等国际标准研究制定。推动建立中欧能源技术创新合作平台等清洁低碳能源技术创新国际合作平台,支持跨国企业在华设立清洁低碳能源技术联合研发中心,促进清洁低碳、脱碳无碳领域联合攻关创新与示范应用。

专家解读

袁波:油气行业在气候领域合作意愿强烈,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为落实党中央“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要求,中国石油积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制定了《低碳发展路线图》,提出将天然气作为低碳发展的主要抓手,与煤炭行业协同布局氢能基础设施,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形成互补。中国石油在CCUS技术领域也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2015年,中国石油加入了OGCI组织,积极参加了该组织框架下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联合发布了甲烷减排和CCUS部署倡议,提出的新疆CCUS中心被列入OGCI五大CCUS中心之一。2020年5月26日,包括中国石油在内的12家OGCI组织成员的CEO联署发表了一封公开信,呼吁不要因为新冠疫情延误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收获了国际媒体的积极评价。中国石油作为中央企业,这些行动不仅对企业自身,也对中国国际形象塑造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气候变化作为一项最典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议题,更是一个充满想象空间的国际合作平台。中国油气企业政治立场坚定、资金技术雄厚,充分发挥这一优势,进一步深化与世界一流企业、学术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密切联系,以低碳合作带动经济合作,弱化分歧、扩大共识,必将为中国引领全球气候治理、争取和平友好的国际环境作出更积极的贡献。

陆如泉:关于这个话题,总体思路是要以抓传统油气能源国际合作那样的力度,通过项目运营的方式,联合作业、联合合资公司作业的模式,抓好绿色低碳业务。

首先,我认为要对接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包括一些重要的合作伙伴国,理解他们的绿色低碳能源发展规划,抓好多双边的合作机制,比如中拉论坛、中非论坛,中亚、中俄合作等,做好项目合作的顶层设计。

其次,绿色低碳能源转型的国际合作,可理解为推动海外油气合作的绿色低碳发展。具体路径就是无论国企也好、民企也好,采取联合抱团方式,在合适的地区进行大中型绿色低碳能源项目的开发合作。

最后,要发挥好央企的作用,在石油央企现有的海外油气资产运营中嵌入风光电等领域,让新旧能源能够同频共振、相得益彰、共同发展,比如道达尔目前在伊拉克的合作模式就是如此。

详情见链接:

http://app.zgsyb.com.cn/paper/layout/202203/03/l04.html

http://app.zgsyb.com.cn/paper/c/202203/03/c179448.html

(编辑 李昕阳)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