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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聚焦教育纲要》栏目刊发石大教师署名文章

目前,高校定向招生就业仍然是基层、偏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制度,1110日出版的中国教育报《聚焦教育纲要》栏目刊发了中国石油大学教务处陈小宏、张浩的署名文章《定向招生,促进区域和行业均衡发展》。详情请见链接:http://paper.jyb.cn/zgjyb/html/2010-11/10/node_7.htm

全文如下:

 

定向招生,促进区域和行业均衡发展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陈小宏 张浩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以及关于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的具体方法,除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外,还提出了四种重要的特殊类型招生方式,其中包括定向招生录取,纲要阐述为:“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所谓“定向录取”是指定考生毕业后的就业单位、行业或地区的招生录取方式,是唯一与就业挂钩的录取方式。为什么要强调定向招生录取呢,定向招生对促进入学机会公平、选拔优秀人才、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有什么积极的作用?

四种招生模式 确定就业去向

在教育部发布的与定向招生就业直接相关的文件中,给出了单位定向和地区定向两种基本类型,定向招生就业的基本内涵是规定了高考考生大学毕业的就业去向。在实际定向招生就业的实践中,根据其出发点和就业面向不同出现了以下四种模式。

第一,促进偏远、艰苦行业发展的单位定向录取。单位定向生(1983年)是教育部明确定义的最早的定向录取方式,也是最基本的方式,主要面向地质、矿业、石油、军工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随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这种定向模式占国家招生计划的比例已经变得只占一小部分。

第二,保障入学机会公平的少数民族定向录取。教育部规定,少数民族预科班(1980年)和内地西藏高中班毕业生(1992年)、新疆高中班毕业生(2003年)招生录取方式均为“国家指令性定向计划”,规定以上类别毕业生必须回家乡就业,少数民族预科学生高考录取享受照顾分数最多可达80分。很显然,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招生计划,一方面是为了照顾少数民族学生入学机会,另一方面,也是让受到高等教育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回到家乡,服务于家乡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

第三,提升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区域定向录取。这种定向录取模式规定了就业的区域,例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006年)面向西部和部分省市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进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录取,毕业生回生源地或单位就业;通过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2004年)吸引西藏以外的优秀生源毕业后到西藏就业;而通过国防定向计划(2000年),军队依托高校进行培养,吸收高素质军队干部。

以上三种定向方式的共同特点是生源不确定,就业地区(范围)基本确定,而且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此类定向录取的目标是为了提升地区人才素质。

第四,服务地方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行业定向录取。最近几年出现的免费师范生(2007年)、免费医学定向生(2010年)和新疆艺术定向生(2010年)都是政府主导,面向基层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行业事业发展的定向方式,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毕业生免费享受高等教育,毕业后回生源地或按协议规定就业。

为基层偏远地区、艰苦行业培养人才

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以来,定向录取方式就逐渐作为一项招生录取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其发展主要经历了3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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