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教书育人(一)----教师职责的核心是育人
发布时间:2007-06-21 | | 浏览量:
作为教师队伍中的一名老兵,我首先要向大家加入到中国石油大学的教师队伍里来,成为这所全国著名石油高校的一名光荣教师,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祝贺!下面,我将围绕“教书育人”这个题目,从教书育人的意义、内容、方法、要求这四个方面与大家共同研讨这个十分重要也是十分根本的问题。
明确教书育人的意义,也就是要明确,作为一名教师,我们为什么要教书育人?
首先,教师教书育人是学校基本职能的需要。学校是教育的机构,教育从空间横向划分,可分为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从时间纵向来划分,则分为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教育、高等教育。高等学校承担的是高等教育的任务,其根本任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有明确的规定,“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我们国家高等学校的开端,一般认为是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的学校是不固定的,但教育的宗旨已经是培育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比如孔子的学校开设的课程有六门,即礼、乐、射、御、书、数。礼,讲授道德规范;乐,陶冶学生情操;射,射箭,国防教育,军事训练;御,赶马车,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书、数,智力学习。汉朝有了固定的高等学校,叫“国学”,唐朝时发展成为国子监,国学和国子监一般开设五门课:诗、书、礼、义、春秋。宋、元、明、清时有书院,如长沙的岳麓书院、庐山的白鹿洞书院等等。到了近代,教育有了大的发展,最近中央电视台播放的《恰同学少年》讲的就是毛泽东在湖南公立第一师范学习的那段经历。其中讲到,毛泽东的老师杨昌济曾问学生:在校五年将如何度过?他给出的答案是要“修身储能”,即不仅要学好德智体等各门功课,而且要为将来报效国家储备各种能力。由此可见,古今中外的学校,包括已有数百年历史的西方名校,如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其职能都是以育人为本。
这里要强调两个名词,一个是“教育”(education),一个是“教学”(teaching)。教育是指按照一定的目的要求,对受教育者的德育、智育、体育诸方面施以影响的一种有计划的活动。教学指的是教师传授和学生学习的共同活动,通过教学不仅使学生获得知识技能,也发展他们的认识能力,同时培养他们的思想品德。因此,虽然“教育”与“教学”从字面上看有所不同,但是其核心都是育人,都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有人说,我是搞教学的,只管教书不管育人;你是搞教育的,你负责育人。这种说法是不妥的,对教育、教学的理解是不对的。
其次,教师教书育人是教师神圣职责的需要。教师是非常神圣的一项职业,美国教育家夸美纽斯在其《大教学论》中提出,“太阳底下再也没有比教师这个职业更高尚的了”。而我国古代有“五尊”的说法,指的就是“天地君亲师”。教师地位的崇高,全社会对教师的尊重,其根本在于教师所担负的责任,而教师职责的核心便是育人。
孔子在他那个时代就提出了“有教无类”的思想,认为教育对象不分等类,无论贫贱应一视同仁,一体施教。《礼记》有云:“师也者,教之与事而喻诸德者也。”韩愈在《师说》中更有名言:“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宋代理学大家朱熹在白鹿洞书院学规中则将书院的培养目标定为: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我国《教师法》中明确规定了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其中一条便是“对学生进行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因此,教师的职责正如俄国教育家赞可夫说的那样:“不应当仅限于传授知识,训练技能和技巧,还要教育学生,这是教师的神圣职责。”(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