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在行动】中石大全体教职工,这些工作安排请务必遵照执行
发布时间:2020-01-30 | 来源:人事处、校工会 | 浏览量:
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体教职工包括事业编制人员和非事业编制人员,其中非事业编制人员含非教师岗人员、外聘高层次人才、二级单位自筹经费聘用人员、校聘工勤岗人员、博士后、保卫处和后勤实体劳务派遣人员等各类人员。教职工人员名单由人事处牵头,校工会、信息中心、保卫处和后勤管理处协同汇总。
二、目前仍滞留在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京,滞留在其他省市的教职工各单位不催返京。
三、全体教职工原则上2月14日正式上班,不同人员参照下述要求确定正式上班日期:
1)寒假期间未离京人员和已经返京人员,自本通知日起,自行主动居家观察2周,未出现症状的观察期满解除观察,可以于2月14日正式上班;早于本通知日期已经开始居家观察的,2周观察期内未出现症状的解除观察,可以于2月14日正式上班。
2)目前尚未返京的人员,如采用自驾方式中途不停顿可直接返京的,可自见本通知日起,自行主动居家(包括在亲属家)观察2周,未出现症状的观察期满解除观察,可以于2月14日正式上班;早于本通知日期已经开始居家(包括在亲属家)观察的,2周观察期内未出现症状的解除观察,可以于2月14日正式上班;自驾返京途中经过服务区停留时,须注意做好防护措施。
3)目前尚未返京的人员,若自驾返京中途需要住宿停留,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京的,自返京到家之日起自行主动居家观察2周,未出现症状的观察期满解除观察,正式上班时间顺延,并请通过e服务履行线上请假手续,按事假类型请假并说明情况附相关材料,请假期间不扣发相关待遇。
四、寒假期间,除值班人员以外,教职工不要提前返校,确有必要的须经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同意;防控措施未正式通知解除前,教职工出现在校内公共区域必须佩戴口罩;处于观察期内的教职工不外出、不来校,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和报告;防控措施未正式通知解除前,各单位一律不安排教职工出差。
五、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负责统计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寒假期间的行动轨迹。并建立未返京和返京后观察期教职工清单台账、14日内到过(或途经)武汉或湖北其他地区和接待过武汉人员的教职工名单和自行隔离情况,每日更新并报人事处。对于双聘院士、名誉院长、兼职教授等无固定来校时间要求的人员,防控期间要求来校的,应提前和所在学院沟通确定来校时间,报人事处批准后方可来校。
六、原则上教职工尽量在家用餐,特殊情况需要到食堂就餐的凭一卡通,并经测试体温合格后方可就餐。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好疫情防控应急值守,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如出现在疫情防控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的,依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以上内容若因上级最新精神需做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编辑 徐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