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在行动】重要通知,持续更新
发布时间:2020-02-19 | | 浏览量:
请点击标题,查看通知具体内容:
2020-02-19 关于公布学生延期返校期间各部门、单位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02-11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校园管理的通告
2020-02-05 关于征集“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主题网络作品的通知
2020-02-02 关于使用过的口罩处理办法的通知
2020-02-01 关于近期免费使用校园网的通知
2020-01-31 关于疫情期间公疗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01-31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体育运动场馆加强管理的通知
2020-01-29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校教职工相关工作通知
2020-01-28 关于加强校门应急管控的通知
2020-01-25 关于关闭图书馆及主楼阅览室的通知
关于近期免费使用校园网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为全面配合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利用 “智慧教学平台”实施在线远程教学,充分保障师生访问校园网资源的需要,经研究决定:从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将对全校师生使用校园网执行统一的免收费策略;对于学生用户提前预交的费用以余额方式保存,免收费期间不产生扣费。
特此通知!
信息中心
2020年2月1日
关于疫情期间公疗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
在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期间,为了响应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方便师生就医,现按照北京市医保局相关通知,针对疫情期间我校师生员工的就医问题以及公疗报销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凡是我校享受公费医疗的师生员工,均适用于本办法。其他不享受公疗待遇人员按医保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有效期自2020年1月24日起,直至疫情结束,恢复正常开学,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三、需要就医时,可以选择就近的公立医院就医(包括门诊、急诊和住院),不受此前公疗管理规定的限制。
四、对于慢性病患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相对治疗方案固定),在确保用药安全的前提下,西药和中成药最长可以开不超过3个月的药量,中草药可以开不超过2个月的用量。
五、对于非慢性病患者,开药量仍按以往的公疗管理规定执行,适当延长,如急性病开药量不超过7天用量,非急性病开药量不超过14天用量。
六、超过上述规定用药量的长处方,超出部分自付,不予以报销。
七、就医后务必留存好:诊断证明、处方、检查报告单、收据(发票)、费用明细单(如明细在收据上已经包含,则不需要)等报销所需材料。
八、上述就医发生的费用一律先由患者全额支付,具体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九、对于确诊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患者就医,按北京市医保局相关规定,相关治疗费用全额报销,但与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无关的其他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原公疗报销规定的报销比例执行。
十、所有健康体检费用一律自费,不予以报销。
十一、报销事宜咨询电话:18910955645
十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公疗办
2020年1月31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体育运动场馆加强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通道,保障师生健康,特制定体育运动场馆管理方案。
一、疫情解除前暂停体育场馆的开放,包括综合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室内体育活动场所和篮球场、网球场等室外运动场。仅开放红旗操场供师生散步和慢跑等个人锻炼。
二、加强红旗操场的管理。开放时间为7:30-19:30,出入红旗操场应戴口罩,禁止聚集性活动,保持红旗操场环境卫生清洁。
文体学院
2020年1月31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校教职工相关工作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体教职工包括事业编制人员和非事业编制人员,其中非事业编制人员含非教师岗人员、外聘高层次人才、二级单位自筹经费聘用人员、校聘工勤岗人员、博士后、保卫处和后勤实体劳务派遣人员等各类人员。教职工人员名单由人事处牵头,校工会、信息中心、保卫处和后勤管理处协同汇总。
二、目前仍滞留在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京,滞留在其他省市的教职工各单位不催返京。
三、全体教职工原则上2月14日正式上班,不同人员参照下述要求确定正式上班日期:1)寒假期间未离京人员和已经返京人员,自本通知日起,自行主动居家观察2周,未出现症状的观察期满解除观察,可以于2月14日正式上班;早于本通知日期已经开始居家观察的,2周观察期内未出现症状的解除观察,可以于2月14日正式上班。2)目前尚未返京的人员,如采用自驾方式中途不停顿可直接返京的,可自见自本通知日起,自行主动居家(包括在亲属家)观察2周,未出现症状的观察期满解除观察,可以于2月14日正式上班;早于本通知日期已经开始居家(包括在亲属家)观察的,2周观察期内未出现症状的解除观察,可以于2月14日正式上班;自驾返京途中经过服务区停留时,须注意做好防护措施。3)目前尚未返京的人员,若自驾返京中途需要住宿停留,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京的,自返京到家之日起自行主动居家观察2周,未出现症状的观察期满解除观察,正式上班时间顺延,并请通过e服务履行线上请假手续,按事假类型请假并说明情况附相关材料,请假期间不扣发相关待遇。
四、寒假期间,除值班人员以外,教职工不要提前返校,确有必要的须经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同意;防控措施未正式通知解除前,教职工出现在校内公共区域必须佩戴口罩;处于观察期内的教职工不外出、不来校,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和报告;防控措施未正式通知解除前,各单位一律不安排教职工出差。
五、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负责统计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寒假期间的行动轨迹。并建立未返京和返京后观察期教职工清单台账、14日内到过(或途经)武汉或湖北其他地区和接待过武汉人员的教职工名单和自行隔离情况,每日更新并报人事处。对于双聘院士、名誉院长、兼职教授等无固定来校时间要求的人员,防控期间要求来校的,应提前和所在学院沟通确定来校时间,报人事处批准后方可来校。
六、原则上教职工尽量在家用餐,特殊情况需要到食堂就餐的凭一卡通,并经测试体温合格后方可就餐。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好疫情防控应急值守,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如出现在疫情防控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的,依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以上内容若因上级最新精神需做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人事处
校工会
2020年1月29日
关于加强校门应急管控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以及学校统一部署,即日起对进出校园人员及车辆进行严格管控,具体措施如下:
一、校门管理
北校园北门(行人门和机动车门)、南校园西南门、东校园南门行人门目前已封闭。有关人员和车辆请从其他校门进出校园。
二、人员入校管理
1.本校师生员工凭本人有效证件(校园一卡通、工作证、学生证)或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入校;无学校有效证件的其他在校工作人员,由所属单位开具临时出入证明,到保卫处备案后凭临时证明进入校园。临时饭卡等各种非身份类证卡不作为入校凭证。
2.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因私来访者一律不得入校;需入校联系工作,办理有关业务的校外人员,须事先与校内相关单位取得联系,由接待单位向保卫处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入校。
3.所有入校人员须配合保安查验证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并佩戴口罩方可入校。
三、车辆入校管理
1.即日起,校园机动车管理系统暂停自动抬杆功能,所有入校车辆须打开所有车窗接受检查,司乘人员需出示证件,进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2.本校教职工车辆及车上人员均有校内有效证件,检查通过后可进入校园;同车人员如有校外人员乘坐,或来校办事社会车辆,参照上述校外人员来访细则,经检测登记后入校。
疫情防控校门应急管控措施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各位师生的理解和配合。
特此通知。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保卫处
2020年1月28日
关于关闭图书馆及主楼阅览室的通知
各位读者: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因人群聚集可能导致的交叉感染风险,最大限度保障广大读者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
1、自2020年1月25日起,图书馆主馆和主楼B座阅览室全部闭馆,开馆时间根据学校安排另行通知。
2、闭馆期间,图书馆电子资源24小时开放,线上服务正常开展。欢迎大家在线访问图书馆。
3、因此次疫情而导致的外借图书逾期费用免除。
4、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将继续推出电子资源推介活动。
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动态。
因闭馆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感谢您对图书馆的理解和支持!
祝各位读者新春快乐,健康平安!
图书馆
2020年1月25日
(编辑 刘晓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