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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服务质量简报 (第一期)

根据北京市教委伙食委员会对学生食堂实施调价的指导意见,按照目前市场物价调整因素,学校领导非常关心学生生活,重视我校学生食堂的实际情况。在责成后勤处调研、听证伙食价格的基础上,为贯彻和落实学校党委对学生食堂价格调整的方案:既考虑到目前物价上涨的因素,又充分体贴学生的实际困难,学校在发放学生伙食困难补助的前提上,将以更加切实可行的组成由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等为成员的食堂服务质量督察工作组,他们肩负着检查学生食堂的主食分量、饭菜价格、主辅料投料比、食堂卫生等检查和督察作用,最大限度地减轻学生负担,让同学们能吃到可口、卫生、价格适宜的饭菜。根据学校这一工作部署,成立食堂服务质量督察工作组并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工作:

一、食堂服务质量督察工作组成员:李秀花(组长)、田春河、王仲民、陈晖、李煌中、谷永成

二、监督范围:全面检查校内学生一餐、二餐、三餐、学子食堂、润杰一楼食堂、润杰二楼食堂等所有校内外学生食堂。其余食堂着重检查进货渠道、卫生状况、服务质量。

三、工作内容:

1、  检查原料采购渠道,保证学生食堂米面肉等食品安全卫生。

2、  根据主食生熟重量比的标准,以电子秤检查主食分量。

3、  检查所做饭菜的主辅料投料比是否按要求制作。

4、  检查卫生,一查厨房环境卫生,二查厨师售饭人员卫生,以保证同学们吃到安全卫生的食品。

5、  检查饭菜价格,根据学校决定的品种调节价格,严查搭车涨价现象。

四、监督条例

1、  对于粮油肉蛋等主要食品,检查进货渠道,如果没有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责成该食堂停业整顿。

2、  主食以熟食一斤称量为基准,允许欠缺1两误差,第一次检查欠缺超过一两者,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检查欠缺超过一两,罚款100元。以后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3、  严格菜价标准,查出搭车涨价菜,第一次检查不符调价标准者,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检查仍不符调价标准者,罚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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