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签订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全面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04-11-12 | | 浏览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再也不用担心因缴不起学费而不能完成学业了,11月12日上午,我校与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签订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全面合作协议。签字仪式上,校党委书记、校长李秀生深刻阐述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重大社会意义,并详细介绍了我校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情况。
李书记在讲话中说,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一项造福在校学子,支持政府办学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从1999年到现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开展了5年时间,期间,我校已有1000多名贫困学生获得了助学贷款。今年中国银行通过招标被确定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经办银行,这为更好的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我校一直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并早已成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许多工作已经制度化、规范化,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同时他也指出,学生贷款前后的管理工作是能否确保助学贷款工作顺利持久开展的关键因素。
他强调,学校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银行落实具体工作,切实履行校方应该担负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他向受助的同学们提出要求和希望:一是要坚持信誉首位,诚实为先的做事原则。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毕业后要按规定及时还贷;要认识到诚信对学校、社会和个人的重要作用和影响。二是要珍惜机遇,努力学习。他希望同学们珍惜学习机会,正确把握自己的人生轨迹,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努力成为一名社会的有用之才,栋梁之才。
在签字仪式上,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行长赵世刚还详细介绍了中国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有关情况。受资助学生代表也深深表达了对国家助学贷款的渴望,对国家、社会、学校关心的感谢,同时,也庄重承诺要努力学习,用实际行动回报银行,回报学校,回报社会。
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梅非奇,校领导黄述旺、陈大恩,以及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了签字仪式,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吴小林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