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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与中国石油石油化工研究院签订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0-11-11 | 来源:校长办公室、科研与设备处 | 摄影:张姣 | 浏览量:
11月2日下午,中国石油大学与中国石油石油化工研究院(以下简称石化院)在北京签订合作协议。两地校长张来斌、山红红,石化院院长刘显法先后发表讲话并代表本单位在合作协议上签字。中石油科技部副总经理何盛宝出席签字仪式。
根据协议,中国石油大学作为石化院的人才培养基地,将通过各种方式分期分批为石化院培养博士后、博士、硕士等高层次人才;在石化院设立研究生工作站,选派博士、硕士研究生进站参加双方共同确定的科技项目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石化院为进站研究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并协助学校加强对进站研究生的管理;中国石油大学积极支持石化院申请国家博士后流动站,并且推荐中国石油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人员进入石化院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研究。
协议规定,石化院作为中国石油大学学生实习和社会实践基地,学校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学生到石化院进行教学或社会实践。聘请石化院的有关专家作为学校兼职教授,共同指导研究生的培养和大学生的实习,参与教学、科研等有关方面的工作。石化院在学校设立“石化院奖学金”或“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金”。
协议规定,石化院与中国石油大学进行全方位科研合作,根据石化院的实际需要,双方共同组成强有力的科研队伍,共同承担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重大科研项目,形成优势特色技术。双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有一定规模的科技交流活动。
此外,石化院在学校选择一间阶梯教室进行适度改造和装饰后,命名为“石化院育才厅”或“研究生科技报告厅”。
校领导吴小林、徐春明、张士诚以及校长办公室、科研与设备处、研究生院、化工学院、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单位负责人出席了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