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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进行时】沟通“面对面” 化解“老大难”


 

随着学校产学研合作办学的深入推进,中国石油大学与企业在科研等领域的合作越来越多,财务等方面的往来越来越频繁,一些问题和矛盾也随之出现。例如,项目合同签订后的支付款项环节,有的合作企业在取得学校开出的正式发票后,又同时要求学校开具收款收据,而学校在没有收到来款的情况下开具正式发票和收款收据,不符合票据管理的规定,并因此在接受财政部票据管理中心检查时受到了批评,而这种做法也存在一定的财务和经济风险。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学校机关各职能部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积极改进工作作风。有的教师就提出了管理部门和油田公司沟通不够,导致课题经费不能顺利到账等意见。
作为管理与服务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必须体现在为广大师生解决困难、办好实事上。为解决好合作企业单位传统做法和现有财经政策相矛盾的问题,在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为教师开展科研工作提供最大便利,日前副校长陈大恩带领财务处、科技处及石油工程学院负责人,专程到塔里木油田公司就“预借发票、收据”一事进行专门的沟通和交流。
塔里木油田公司是学校科研课题合作的重要单位,项目多、年限长;尤为特殊的是课题项目合同付款由油田公司所在地方税务代开发票、代缴税款后同时挂账,在准备拨款时,再要求学校开具收款收据,在上述问题方面比较具有代表性。
在塔里木油田公司,陈大恩一行与油田总会计师贾东以及油田财务、科技及地方税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座谈。双方经过充分的沟通和讨论,了解了学校、油田的核算程序和核算要求,油田公司也认为没有必要在代开税务发票后再要求学校开具收据;但由于一直以来的传统核算程序,资金计划和资金拨付分别由两个科室独立完成,故形成了既需要发票又需要收据的核算模式,表示以后将逐步调整。学校财务部门也了解到,之前认为的财务风险基本可控。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针对2013年以前的项目合同款约3000万元,学校统一开具收款收据后由油田集中付款。
一次“走出去”、“面对面”的交流,让一个“老大难”问题终于得到了顺利解决。据了解,针对吉林油田、西北油田、辽河油田等类似的情况,学校财务处也将参照以上办法予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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