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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发布日期:2024-05-13 阅读次数:

本复试细则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并结合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具体情况而制定。

一、研究生复试组织、管理与监督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进

副组长:郑文培

成 员:孙为、赵凯、樊建春、赵海宁、李云涛、董绍华、张玉、武胜男、王懿

2. 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郑文培

副组长:佟歆

成员:马蕴恬、复试小组秘书

3. 材料审查小组

由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3人。

4.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赵凯

成员:叶迎春、朱益、张逸群、陈绪跃

二、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1. 招生计划:

全日制学术型指标32,全日制工程博士指标2,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指标12(含2个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招生指标

全日制

080100

力学

1

全日制

080200

机械工程

6

全日制

08200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9

全日制

083700

安全科学与工程

16

工程博士研究生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全日制招生指标

非全日制招生指标

085702

安全工程

1

8(含1个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1

2(含1个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085500

机械


2

2.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1)凡不符合学院英语要求者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加试,英语加试成绩低于40分者不能参加复试;

(2)依据学校、学院相关文件及要求选拔考生进行复试,各专业按照招生指标的150%根据材料审查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另行发布。

三、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复试分组、地点安排、纪律要求

1. 复试程序

复试程序包括:公布复试细则、申请材料审查、确定复试名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缴费、选择意向导师、参加现场复试。

2. 申请材料审查

材料审查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报名材料(包括: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成绩单、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获奖等相应的证明材料等)对申请人从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公示审查结果,对未通过材料审查的考生备注原因。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材料评分结果,顺序确定进入复试的申请人名单并于复试开始前3天公示至学院主页。

3. 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将与复试名单一同发布),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栏目完成“复试确认”,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可以参加本院的复试。

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要求如下: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在报名阶段已提交过身份证扫描件的考生无需重复提交;

②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放置身份证人像面,签字版,点击下载)。

备注:请妥善保管上述资格审查原始材料,需要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4. 复试时间、复试分组、地点安排

(1)各专业复试时间安排

专业

笔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

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

5月15日

18:30-19:30

东校园五教101

5月16日 10:30开始

面试教室:东校园东教404、405、408

考生等候教室:东教413

085702安全工程

080100力学

5月15日

18:30-19:30

东校园五教102

5月16日 8:00开始

面试教室:东校园东教409 

考生等候教室:东教407

080200机械工程

08200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85706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85500机械

085702安全工程

同等学力加试(笔试)5月15日 17:20-18:20

东校园五教101


(2)一志愿考生复试分组名单后续发布。

5. 纪律要求

(1)考生应自觉服从学院复试工作人员管理。

(2)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

(3)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报考专业考试(复试)未全部结束前不得将考试(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在网络传播。

(4)其他未尽事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确有影响考试正常秩序的按违规处理。

四、复试考核方式及复试内容

1. 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方式:专业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复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2. 复试内容

专业笔试:根据学科特点采用综合性能力型试题。现场闭卷考试,考试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

综合能力面试:包括考生以PPT形式对笔试考核内容进行汇报15分钟、复试小组针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实践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对学科前沿的了解等开展提问15分钟。现场面试,满分100分。

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085702安全工程加试课程:科目一《燃烧与爆炸学》、科目二《工业安全技术》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面试小组参照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情况表现表》以及面试过程中考生表现出的思想政治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4. 面试程序

(1)考生按时到达面试等候教室,复试小组秘书会随机确认面试顺序;

(2)面试开始前1分钟,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展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完成考生身份核验及考生本人现场宣读承诺;

(3)面试(30分钟);

(4)面试完毕,复试小组成员打分,邀请下一位面试考生进入。

五、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

1. 申请-考核制

归一化的材料审核成绩(百分制)=在学期间学业表现*15%+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20%+奖励及荣誉*15%+外语成绩*10%+学术成果*40%

面试成绩(百分制)=复试小组平均分*40%+报考导师打分*60%

复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60%)*10/8

总成绩=[归一化的材料审核成绩]*2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60%

2. 硕博连读

归一化的材料审核成绩(百分制)=学业表现*50%+外语成绩*20%+培养潜质*20%+学术成果*10%

面试成绩(百分制)=复试小组平均分*40%+报考导师打分*60%

复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60%)*10/8

总成绩=[归一化的材料审核成绩]*2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60%

六、录取原则

1. 录取原则

(1)博士生的录取基于“志愿优先”“双向选择”的原则。

(2)结合所报考导师招生指标、总成绩,择优录取。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总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

(2)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3)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4)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5)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七、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

1.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7日内内公布复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cup.edu.cn/safety/

2.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1.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招生接待电话:010-89731689,邮 箱:aqzs@cup.edu.cn

2.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3.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105

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九、其他

1. 拟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应于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 体检在入学前进行, 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4.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 学院将于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未录取考生。

6. 其它未尽事宜由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7. 本细则与上级有关规定矛盾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