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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学生公寓住宿退宿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

发布日期:2019-10-10 

为规范学生公寓住宿退宿管理流程,提高公寓服务水平,根据教育部、市教委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住宿管理

(一)新生入住应服从学校安排,办理入住手续,并签订《住宿协议》,按规定房号、床号入住。为节约住宿资源,便于管理,学校有权对学生住宿安排进行调整,学生应服从大局,积极配合调整。

(二)学生入住后,个人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床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房间或床位的,需填写《住宿调整申请表》(生病需凭医生医嘱),经学院(研究生须同时经导师)、公寓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在当年床位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给予调整。

(三)在学校可提供住宿条件的情况下,学生应住在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学生公寓,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私自到校外住宿。

(四)延期毕业的本科生和硕士生不予统一安排住宿;延期毕业的博士生,在延长学制的第五年内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延长学制的第六年住宿视当年博士住宿资源情况而定。需办理延期住宿的博士应在每年六月底之前填写《延期博士住宿申请表》,并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寓办公室缴纳住宿费后方可继续住宿,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住宿资格。

(五)机关、教辅助管及兼职辅导员在聘期内由学校统一安排在集体宿舍或学生公寓中住宿,免收住宿费。聘期结束后,应及时搬离集体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在学生公寓中住宿,住宿费按所住公寓的标准收取。在聘期内如个人希望在集体宿舍之外的学生公寓内住宿,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或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公寓管理部门在不影响当年学生住宿的前提下安排住宿,并按所住公寓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原集体住宿床位不予保留。

二、退宿管理

(一)每年只办理本学年学生申请退宿手续,不办理跨学年的退宿申请。

(二)学生全年退宿工作在每学年开学初进行集中办理,截止时间为每年的9月18日。凡在每年9月18日以前集中办理退宿手续的,学校将免收其全年的住宿费,凡在每年9月18日以后至寒假以前分散办理退宿手续的同学,学校将免收其半年的住宿费,寒假开始以后至当学年末可以办理退宿手续,但不再退当学年的住宿费。

(三)申请退宿学生须填写一式三份《退宿申请表》和《退宿协议书》,经家长(导师)和学院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审批,在公寓管理部门查验所住宿舍,确定设施完好情况下,办理退宿手续并清空铺位。退宿后3天内仍未清空铺位者,退宿手续视为作废,按正常住宿收取住宿费。学生办理退宿手续后仍在公寓内住宿者,一经查出,立即终止其退宿申请,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对于已经退宿的床位将不予保留。如回校重新入住,须提前先向所在学院和公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住宿申请表》,并到学校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后方可入住。

(五)学生休学须办理退宿手续后方可离校。

三、附则

(一)毕业生离校,必须经公寓管理员查验所住宿舍,确定设施完好情况下,通过毕业生离校转单审核方可离校。

(二)如学生因故休学、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办理退宿后,将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住宿费(一年按12个月计算)。

(三)学生在学生公寓内应遵守住宿的有关规定,在公寓内的违纪行为将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住宿违纪处理办法(试行)》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退宿后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 住宿申请表

      2. 退宿申请表

      3. 退宿协议书

      4. 住宿调整申请表

      5. 延期博士住宿申请表

  • 附件1:延期博士住宿申请表.docx
  • 附件2:调整.doc
  • 附件3:退宿协议书.docx
  • 附件4:退 宿 申 请 表.docx
  • 附件5:住 宿 申 请 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