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大京人〔200724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博士后研究人员

中期考核及出站答辩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院(系)、中心:

现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及出站答辩的补充规定》印发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博士后  中期考核  出站答辩  补充规定  通知


发:人事处(3)、归档(2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长办公室        2007年9月12日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博士后研究人员

中期考核及出站答辩的补充规定

 

为规范我校博士后的在站管理工作,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结合我校博士后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由各院(系)、中心负责组织博士后中期考核及期满科研工作的评审。博士后中期考核小组成员由院(系)、中心的学术委员会或流动站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博士后出站答辩评审须聘请至少5名校内外专家,一般有一名校外专家,一名院(系)、中心博士后领导小组成员。

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及出站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必须上报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待查),否则考核及答辩视为无效。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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