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自2012年起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中石大京学〔2019〕1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原则上参评国家奖学金一次。
1.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均可参评。
2.本次评选原则上面向标准学制内硕士毕业班和博士三年级研究生(不包括延期、委培学生以及助管及辅导员),且正常参加本年度综合测评。
3.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生之前,按照硕士生身份参与评定,注册为博士生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参与评定。“直博生”按照博士生身份参与评定。
4.研究生在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评其它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且未被解除;
(2)有学术不端行为;
(3)所学课程有不及格科目;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
(5)已超出学校规定的基本学制年限;
(6)研究生中期考核未通过;
(7)因公派出国(境)攻读学位或自费留学的研究生,出国前应办理退学手续,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评选前因疾病、婚育等原因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未在学校学习的研究生,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
(8)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二、奖励额度
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
三、指标分配
2024年,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1个名额,硕士2个名额。
四、评审程序
所有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阶段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申请表中推荐人为研究生导师),同时提交成绩单和当前学历期间所有获奖、成果(未正式出版的不予考虑)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提供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见附件4),个人事迹将用于资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
2.学院评审阶段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评审实施细则组织评选答辩,根据答辩结果择优选出拟获奖研究生。(申请人需准备3分钟答辩PPT;评委提问环节时长为1分钟。)
3.学院公示阶段
初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审核公示阶段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学院推荐获奖学生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六、提交材料
各申请人需在10月31日17:00前(逾期或材料不规范者视为自动放弃)将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博士/硕士+国奖+学号+姓名”发送至邮箱cupmksxy@126.com,纸质版材料需在11月6日下午5:00前(逾期或材料不规范者视为自动放弃)用档案袋装好,左上角备注上“博士/硕士+国奖+学号+姓名”交至辅导员处。材料如下:
(1)纸质版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意见、签名、日期等为手写);
(2)电子版附件2《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3)电子版附件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
(4)电子版附件3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以“学号+姓名”格式命名;
(5)同时提交当前学历期间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评审委员会负责核实。
七、工作要求
研究生国奖评选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在国奖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学生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