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毕业生的温馨提示
为了帮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就业政策,就业指导中心将重要的就业政策提炼为以下几点提示,详细内容可阅读给毕业生发放的就业指导手册《就业政策与求职谋略》:
一、报到证(也称派遣证)由北京市教委审核签发;是毕业生的就业介绍信和凭证,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工作单位报道,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主要作用:
(1) 到接收单位报道的凭证;(用人单位凭报到证接受毕业生)
(2) 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 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
(4) 干部身份证明,转正、定级(与工龄、职称评定等有关);
(5) 档案管理部门存档的证明。
二、就业形式简单可分为升学(考研、考博、博士后)、出国、签约(单位解决户档)、灵活就业(单位不解决户档)、待就业五种。其中签约、灵活就业、待就业学生离校时均有报到证。签约的毕业生报到证开至用人单位,去单位报到。灵活就业和待就业的学生报到证开至生源所在县市就业主管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可到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升学的学生没有报到证。出国的学生一般户档回生源地,有开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
三、 《报到证》为一式两联,上联发给毕业生携带去单位报到,下联由就业指导中心转交学校学工处统一放入学生档案中。如毕业生需要办理《报到证》更正、改派等就业手续时,需要上下联一起带到就业指导中心方能办理。
毕业生的档案主管部门为学工处,档案将在毕业生离校后按照就业去向统一邮寄。毕业生的户籍主管部门为户籍科,户籍将在毕业生离校时按照就业去向统一发放户口迁移证,由学生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至单位或生源地人事局办理落户。
关于毕业后一年内调整工作(即改派)及改派等相关政策请登录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就业政策版块查看。
四、就业政策等相关咨询:TEL:89731016;
档案问题咨询:89739135;
户籍问题咨询:89733461。
针对毕业生毕业时易忽视的几点问题,特做以下几点强调:
1、报到证(也称派遣证)十分重要,毕业时从学院领取,一定妥善保管,丢失无法补原件。
2、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均有时间期限,请在规定时间内落户,如若到单位后因特殊原因解约,一定要在一年内回学校办理改派,避免户口迁移证过期。
3、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是主管未就业、灵活就业(单位不解决户档)大学生户口、档案的部门。毕业生离校时未就业或灵活就业,户档均应迁往生源地,不能滞留学校,户档留校对学生有害无益(无法开具户籍证明,档案材料空白,无法补充档案材料等)。户档迁往生源地的学生,二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均可办理改派手续,将报到证、档案调往工作单位。
毕业生户口去向
注意:
1. 户口迁移只针对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北京生源和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毕业生不在此范围内
2. 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填写须准确无误,户口迁移地址需本人跟落户地联系,具体咨询落户地派出所或单位人事部门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保卫处户籍室,联系电话:01089733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