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语:八月三十一日,我部召开了“人文社科类选修课程体系”研讨会,全体教师参加了会议。会上,许多教师都发表了很好的意见,这些意见从各个角度给了我们有益的启发。这里综合摘录了一部分,意在引发关心这个问题的同学、同仁、专家的更好、更多的建议,以便我们集思广益,把这件事情办的更好。
人文社科部主任饶恒久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主任董贵成教授提了两点建议:
一是建议选修课的指导思想要改变。我们过去常讲要根据学生的需要来开设选修课,避免因人设课,可是,上报的一些课程因跨度大,老师们不熟悉,再加上工作量过大,每年都因没有人认领而取消,年复一年,只是给教学管理增加了一些麻烦,所谓的选修课体系也是一纸空文。与其这样,都不如换一个角度,专门搞一个因人设课,每个人都可以报自己觉得最拿手的选修课,这个课一定是自己觉得讲解可以出彩、学生一定能叫好,我相信任何一个教师都可以报出自己有研究,有观点,能给学生带来启发的课程。这样老师有积极性,学生能得到教益。而且,选修课本来就没有一定的教学内容体系,可以发挥各个学校的特点和专长,发挥老师的特点和专长,只要能使学生对所讲问题有思考就行。不必追求构筑一个什么样非常完整的体系。
二是建议本科生的选修课不要上“科学技术哲学”。哲学是非常重要的,但本科生还没有一定的知识积累,上“科学技术哲学”对他们来说理解起来比较困难,而且硕士生的“自然辩证法”按规定主要是讲“科学技术哲学”的。这样也重复。建议在本科阶段可以开一些有关科学技术基础知识的内容,如科学技术史,科学技术概论等课程。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新教师李静静提了两点建议:
董老师谈到关于在本科生中开设科技哲学课程,本科生接受起来比较困难,因此可以考虑开设相关的其它课程。饶胜文老师也提到关于科技哲学这门课的设置是有必要的,因为对于处于科学殿堂中的本科生来说,他们时常会对科学是什么的问题感到困惑。我非常同意二位老师的观点,也给我很大的启发。
我认为,面向本科生开设《科技哲学导论》、《科学与艺术》、《科学与宗教》等课程是值得考虑的,既适合于本科生的水平,又对于其学习有帮助。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法学教师韩丽纮发言摘要:
一、我国石油法律的研究现状及趋势:
本课题目前在我国还没有相关的系统研究,可以说在理论界还是一项空白,现在石油公司企业中工作的法律人员多数是高校中国际经济法或民商法专业的毕业生,也许在法律知识上很丰富,也很全面,但真正精于石油领域法律的人才几乎屈指可数,而这些精通石油法律的人才主要还是通过进入石油行业后出国深造而慢慢培养的。因为在他们进入这个具体的领域后往往发现所学的知识与实际需要不相匹配,甚至会产生手足无措,怀疑自己法律知识的程度,这主要是我国没有形成一个专门培养石油行业法律人才的学科体系,连一个专门的培训机构都没能建立起来。研究建立系统的我国石油法律体系和学科培养方式是我们未来的发展趋势。
二、构建石油法律学科体系的理论意义
––石油法律现状与我国石油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SPAN lang=EN-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