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2009年职称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学校下达年度职称评定指标(我部2009年拟评指标为:教授和副教授各1人),凡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学校严格执行评审标准。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评审标准
正高条件按2005年教师聘任文件标准;副高条件按原《石油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硬化评审条件的规定(试行)》标准;主讲副教授条件按授课240课表学时/年,论文4篇/3年的标准。各评审标准中论著部分均指申报者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著。
2、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2009年度职评工作日程安排见表1。
4、其他事宜
(1)我部成立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小组,将具体负责材料收集、审查和核对工作,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确保公开、公正和公平。
(2)教学工作量统计为2006年9月–2009年7月,本科教学工作量统一由办公室汇总后交到教务科审核盖章。
(3)申报材料时间:按2006年6月1日至2009年5月30日填写。检索时间与此同步(非本时间段论文在本时间段收录可以计收录文章数)。论文统计时间截止至各学科组会议日期。
(4)我部将在5月21日前召开学术委员会进行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请参与评审的教师严格按日程上交各类材料。
表1 职称评审工作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