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北京及昌平区消防部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成立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党总支书记 院长
组 员:副院长、各教研室主任、院办主任、图书资料室负责人辅导员
二、消防安全工作组的职责及分工
(一)我院消防安全工作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部署、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2)组织领导对学院内发生的各种案件和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负责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责成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及时整改。
(二)院办是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安排日常安全检查,各种档案、材料的归档,制定年度防火工作计划及宣传工作。
(三)各教研室及办公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对所分管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要害部位、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发现重大隐患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各区域的责任人因出差或无课没有到校的周次由院办负责检查。
各教研室及办公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如下:
中国近现代史教研室:董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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