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生源质量,根据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调剂事项基本要求。
一、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中“调剂”部分的相关规定,申请调剂我院相关专业的考生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
6、其他教育部规定不能调剂的考生不接受调剂。
二、校际间调剂
1、调剂生源第一学历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毕业于“985”院校的全日制本科考生,
(2)其所在学校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考生,
(3)第四轮学科排名B档(含)以上高校的考生。
上述条件中不包括“985”院校分校、二级学院或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本科考生,也不包括所有专业的自考、函授和远程等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考生。
2、根据2018年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备注,本科毕业专业为法学(含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世界史)、文学(英语俄语)的考生申请调剂政治学,本科毕业专业为哲学、法学、历史学、文学、管理学申请调剂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满足本调剂要求“校际间调剂”第1款“调剂生源第一学历”要求的基础上,可以优先接受调剂。
三、 报考外校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应届毕业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的,不受上述生源限定。
四、调剂截止时间为相关专业复试时间前三天。
2018年3月3日
附:
1、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调剂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老师
电话:010-80116374 13521434029
2、调剂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