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分党校第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纪律通知
时间:2018-03-22 阅读次数:
党校是学校党委加强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的主要阵地,为进一步严格培训纪律,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如下纪律要求。
一、课堂培训纪律要求
1.学员应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认真听讲,深入思考,积极互动。
2.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爱护公物,教室内严禁带入任何食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
3.学员应提前10分钟到教室,并于指定位置就坐。培训期间出现迟到、早退、缺课者,本次培训不予结业。
4.学员有特殊原因不能上课者可提出书面请假。请假者取消此次培训资格,学员所在单位可保留其参加下一期培训班的资格。
5.上课时关闭所带通讯设备或调为振动。上课时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凡出现与当堂党课无关行为,如睡觉、吃东西、玩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看与当堂党课无关书籍等,本次培训不予结业,两年内不得再参加党校培训。
6.出现冒名顶替情况,取消被顶替者的培训资格,两年内不得再参加党校培训。顶替者将严肃处理。
7.结业考试作弊或存在不遵守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学员考试成绩,两年内不得再参加党校培训。违规者将严肃处理。
二、实践环节纪律要求
1.党校培训实践环节包括课题调研、模拟课堂、校际交流、主题实践等,学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认真完成培训日程安排中的实践环节。
2.自觉做到行为文明、语言文明,注意个人仪表大方得体,外出实践学习应严格遵守所到地方或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实践过程中不听从党校老师或相关负责老师安排,随意走动,不配合团队完成任务者,本次培训不予结业。态度恶劣者将严肃处理。
4.室内实践环节,参照课堂纪律要求执行。
三、自学环节纪律要求
1.自学必须围绕党校指定书目或文件,由本人完成自学笔记,党支部负责督促检查,开课前所在单位党组织向党校统一汇报。不按要求完成自学内容不得参加党校培训。
2.自学环节如有弄虚作假,经发现取消学员培训资格,两年内不得再参加党校培训。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第七分党校(工商、科学技术研究院)第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安排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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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次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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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期(二教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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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商管理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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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郭梦雪、马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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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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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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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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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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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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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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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梦雪、马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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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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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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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党章
加强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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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第七分党校副校长
刘韵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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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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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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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党员要带头树立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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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第七分党校校长
殷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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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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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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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虚无主义的表现与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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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
黄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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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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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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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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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化焦虑走向文化自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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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党校哲学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
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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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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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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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成就,伟大的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主要经济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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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郭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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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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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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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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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公室主任
刘焕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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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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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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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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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梦雪、马欢、杨江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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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3月23日为课前预习环节,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自学(预习)手册;3月26日-4月9日为实践环节,4月9日前将自学(预习)手册和《入党积极分子实践课程登记表》统一收齐报班主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