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财务制度
时间:2016-05-15 阅读次数:
为了有效的管理学生工作经费,完善学生活动财务工作,特制定商学院学生工作财务制度。
一、财务管理流程
1. 首先由活动具体负责人(学生会主席、部长、社团负责人)把活动计划和经费预算交给学生会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向团委书记请示;
2. 团委书记负责初步审核经费预算;400元以下的预算由团委书记审批,400元以上的预算由团委书记审核备案后上报党总支书记审批;预算审核通过后,由团委书记布置给活动具体负责人。
3. 活动具体负责人根据团委的预算决定进行活动支出,不得超出经费预算;如有超出,则需提前报团委书记审批,否则按原预算报销。
4. 活动经费可以采取预支和本人垫付的方式,但均需要开发票报销。活动完毕后,活动负责人进行此次活动的总结,并将支出明细和发票交给学生会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统一将支出明细、发票、活动总结交给办公室出纳报销。
二、财务管理分工
活动负责人报预算;团委书记初审;党委副书记复审;团委书记转告活动负责人预算结果;活动负责人交给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发票和活动明细;学生会办公室到院团委报销。
三、财务管理注意事项
1. 活动经费有关规定
所有活动经费支出均需要开具正规发票,同时要开具收据或者小票。发票的内容须详细。诸如颜料,纸、笔等就分别开发票,不能笼统写办公室类用品。要将发票的细致程度最大化。
2. 正规发票要求
(1)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2)单位栏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3)发票内容可以写:“颜料、纸、笔、书”等实际采买内容。
3. 支票使用范围
超过 1000 元的打印费、设备租赁费、参赛费等需要支票结算。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5年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