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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2015级本科生专业类分流实施原则和办法

    根据工商管理学院“三二一”培养模式,2015级本科生在大一、大二期间将按照经济类(含能源经济和国际贸易专业)、财会类(含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管理类(含市场营销和信息管理专业)三大专业类进行培养,为满足学生专业学习兴趣,将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执行专业类之间分流调整。为规范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

1.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2.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和自主择业。

3.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和各专业的持续发展。

二、基本要求

1.根据社会需求、学生志愿、教学条件等因素确定各专业的计划接收人数,并向学生公布。

2.学院制定专业类分流原则和实施办法,经院党政联席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校教务处审批。分流方案和分流结果向学生公示。

3.学院根据摸底调查结果、社会需求、教学资源等因素设计并经学校批准,2015级各专业类计划规模如下:

 
专业
财会类
经济类
管理类
人数
123
77
104

三、专业类分流具体方案

1.专业类分流对象

本次专业分流对象为2015级本科生。

2.专业类分流领导小组

组长:郭海涛 殷建平

      副组长:沈庆宁 罗晓燕

      组员:张宝生、冯连勇、熊苡、牛琦彬、李明、张先美、王珮、文迪、郭梦雪

秘书:徐若岚

        3.专业类分流方式

学院按照分流计划,根据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实行分流,即学生的专业类分流志愿排序作为第一决定依据,学生的成绩排序作为第二决定依据。每位需要转专业的学生可以填写两个专业类志愿。

4.民族生、体育生、定向生专业分流处理办法

1)民族生按照学校成绩算法开根号乘10参加整体的成绩排名;

2)体育生、定向生按学校招生协议分流专业类,计入分流后各类总人数。

5.其他措施

1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在公示期内,学生对专业分流结果如有异议,可书面通过秘书向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领导小组核实、处理。

2为了鼓励各专业均衡发展,学院在15级免试推荐研究生和个人评优等方面向学生人数较少的专业倾斜,在现行研究生招生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学生在达到学校对免研的基本要求,按专业设置推荐研究生名额基数指标,直接进入免研正式名单,不再参加全院免研大排队。

、成绩核算办法

   按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至低排列名次。课程成绩以初始成绩为准,不考虑补考和重修成绩。

必修课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 

    (其中为第I门课程成绩,为第I门课程学分)。

五、如遇特殊情况由学院专业类分流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六、所有规定,如果遇到学校政策调整,以学校政策为准。

七、本规定解释权在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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