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及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有关复试文件的要求,为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确保录取工作科学、合理与公正,特制定本复试细则。
一、复试及录取组织机构
1.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棉之
副组长:马春爱
组员:郭海涛、张奇、赵晓丽、沈庆宁、罗东坤、张宝生、冯连勇、孙仁金
职责:负责制定学院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培训材料审查、资格审查和学科复试工作;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处理,纪检委员负责监督复试录取的全过程。
2.材料审查工作小组
职责:“材料审查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包括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的报名材料(包括:考生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成绩单、英语成绩、教育背景、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获奖等相应的证明材料等)对申请人的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审,依据材料初评评分记录表按百分制给出评价结果。
3.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马春爱
组员:王圣娇、王景莉、延旭
职责:负责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4. 专人负责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学院办公室主任:佟研
二、综合考核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构成及复试工作培训方案
复式工作小组由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在本学科领域担任博士生导师为主的成员组成,具体实施对考生业务素质、创新能力、培养潜力及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的考核。
经济管理学院由分管院长主持复试工作培训会,于4月29日上午8:30在北校园主楼B1115召开,对学科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素质测试和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均需完成所有测试部分。
1.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开展研究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考核方式为开卷笔试测验,题目将于5月6日下午2:00在腾讯会议发布,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将答题结果制作成PDF文件结果发至指定邮箱。不发或晚发成绩按0分计。专业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考生需在笔试当天将本人笔试答卷原件通过顺丰快递寄出,寄至经济管理学院,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收件人:王圣娇,联系电话:010-89733792。
2.综合能力面试
面试时间:5月7日上午8:30开始。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是对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含专业英语)、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心理素质等的考核,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3.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按是否合格评定。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题目将于5月6日下午3:30在腾讯会议发布,考试时间为6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具体组织形式参照“1.专业笔试”中的相关要求。
四、复试程序
(一)复试准备
1.资格审查。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在5月6日下午2:00之前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栏目上传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身份证扫描件。
2.设备配置基础要求。请考生准备好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扬声器的电子设备两台,提前下载好两个面试软件:腾讯会议(主要使用)和“钉钉(备用、监控)”,注册好账户,实名登陆,并调试好软件,于复试当天保持网络畅通。
3.设备摆放要求。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考生正向面对主机位,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和耳饰,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可佩戴耳机。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确保可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
4.视频连接测试。复试前1天,学院与考生视频连接,模拟复试环节,告知考生复试当天进场方式、候场时间、复试时间段等事项。
5.复试环境。考生需要在独立、无干扰的环境下,以远程视频形式参加复试。
6.纪律要求: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音录像。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和网络故障,应立即联系报考学院,根据要求启用备用系统或其他操作。
7.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参加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院要求。
8.资格审查小组老师以微信群的方式与每个复试考生建立联系。根据工作需要,根据工作需要,负责联系老师会不定期在群里发布有关复试的群公告,均需回复“收到,已阅读”,以确保每个复试考生都能及时有效收到复试通知。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在学院网页进行公开通知,无故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同放弃复试。
9.每位考生面试开始前 20 分钟,面试秘书将以短信或者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面试开始的时间、会议号码及密码,请考生保证复试当天手机通讯畅通(以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为准)。考生按时凭会议号码及密码进入网络会议室参加面试,全程需开启摄像头和麦克风。
(二)复试过程
复试由学科复试组长主持,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1.考生身份核验、复试环境展示及复试承诺(约2分钟)。
●考生进入视频会议后,手持有效二代身份证,供面试小组秘书核对身份;
●考生本人、身份证要同时出现在屏幕中,且保证图像清晰;
●技术支持通过“远程视频面试核验”系统进行身份核实;
●展示准考证;
●考生用手机环拍四周,确保清场;
●展示本人签字的《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本人、承诺书要同时出现在屏幕中,且保证图像清晰;
●考生本人现场承诺(以下内容请手写于承诺书签名处下方):
我已知晓并遵守《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的所有内容,我保证严格遵守“考生复试行为规范”,诚信复试,不营私舞弊,不私自对复试过程录像录音,不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所在场所没有其他人或考试相关材料。
2. 以PPT形式汇报以下内容:
(1)个人情况,包括:个人简介、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业水平、学术成果、其他;
(2)代表性学术成果介绍;
(3)未来研究计划报告,时间共计约15分钟。
3.综合素质测试部分,考生首先在若干题卡中抽题并作答,然后根据复试成员的现场提问作答,时间约12分钟
4.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部分,根据题目直接回答,时间约1分钟。
(三)复试纪律
1.复试考生严格按照复试小组秘书指令,执行候场、加入、退出等流程,未接到指令私自进入会议者,按复试作弊处理。
2.严禁考生私下交流复试内容,一经发现按复试作弊处理。
3.严禁考生将腾讯会议链接转发他人,一经发现按复试作弊处理。
4.严禁考生泄露复试内容,一经发现按复试作弊处理。
5.考生复试场所被发现有复试相关的知识内容、或考生复试现场出现其他人员,一经发现按复试作弊处理。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细则
1.招生指标分配
学术博士指标16个,包括申请--考核制(含定向生)和硕博连读生;工程博士指标1个。各学科具体分配指标如下:
学科 |
类别 |
招生指标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学术博士 |
12人 |
能源经济管理 |
学术博士 |
4人 |
资源与环境 |
工程博士 |
1人 |
2.复试名单的确定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均根据生源和材料审查工作小组的审查结果确定是否进入复试(复试名单见后)。原则上学院按招生总规模不低于120%,不高于130%确定复试名单。
(1)根据“材料审查工作小组” 给出的材料初评分数,根据复试比例且按照材料审查分数高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满分100分。
(2)参加学校英语考试的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
3.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0%+复试成绩*90%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70%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除导师之外的面试小组成员给出的面试成绩的平均分×30%+导师给出的面试成绩×70%
4.录取原则
(1)录取基于“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2)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总数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0%,且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①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②没有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⑤在报考材料中对个人信息进行有不实、不详表述,致使资格审查有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⑥没有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1)复试成绩的公布时间、方式
公布时间: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将于复试成绩公布当天通知到本人。
公布方式:通过经济管理学院网页发布公告(网址:http://cup.edu.cn/sba/)
(2)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由研招办网上公示。
定向学术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总数不能超过招生规模的10%,须报研招办审核后方可拟录取。
(3)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应届生最迟应于2021年9月份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4)最终拟录取人数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六、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
复试工作细则、复试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各有关学院(研究院)要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考生本人。复试成绩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
3.实行申诉和举报制度
在招生过程中对申诉和举报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接待和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09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七、其他
1.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2.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体检在入学时进行, 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