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 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特制定此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推免工作组织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附件1),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办法。确定符合推免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召开推免工作会,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在审核无误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学院成立推免申诉小组,接受学生对于推免工作的申诉。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四)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必修课的学习且必修课程成绩总优良率达到50%及以上;前三年专业年级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前50%。
三、经济管理学院推荐免试办法
(一)学生申请
学生填写推免申请表,自主申请推免生资格,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申请认定学术专长的学生,还需获得我校2名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申请表及专家推荐书见附件2、3。
(二)推荐专业
所有学生按照在读专业推荐,推荐的研究生录取专业由接收学校确定。
(三)推免类别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类别包括:普通推免生、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专项、研究生支教团和创新创业人才专项。不同类别按学校相关政策单独排名推荐。
(四)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每个专业按照学生数量分配指标,即X=XX/全院学生数量×本专业学生数量。按专业分配方案如下:
序号 |
专业 |
人数 |
按比例分配普通名额指标 |
一流专业奖励(国家一流专业上浮5%,北京一流专业上浮2%) |
总指标 |
1 |
会计学 |
57 |
12 |
3 |
15 |
2 |
财务管理 |
30 |
6 |
1 |
7 |
3 |
金融学 |
39 |
8 |
1 |
9 |
4 |
能源经济 |
41 |
9 |
2 |
11 |
5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67 |
14 |
3 |
17 |
6 |
市场营销 |
20 |
4 |
0 |
4 |
总计 |
254 |
53 |
10 |
63 |
(五)排名办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及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具有推免资格学生的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70%(满分70分),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占10%(满分10分),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占20%(满分20分)。
2.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
“前三年必修课”依据学生确认毕业专业的培养方案确定;必修课包括必修实践环节;转专业学生在转入现专业之前的课程属性按照确认毕业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属性认定。
前三年课程截止到2024年夏季短学期已完成课程。成绩计算时以学分为权计算加权平均成绩。补考和重修通过后成绩均按初次成绩计算;复修成绩不参与计算。
3.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
“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细则:①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按照专业及培养类别分别计算;②首先将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加和,转专业学生原学习专业的综合测评成绩有效;③如果某专业类别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者低于300分,按实际成绩折合计算;如果总分最高者超过300分,则将最高成绩者按照封顶10分计算,其他同学依照比例折合计算。
4.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考核办法
(1)认定方式
参军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活动分值由推免生综合评价(参军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任职)考核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统一认定;
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分值由学院推免生学术专长(科研论文、科研竞赛)考核小组进行认定。
(2)考核内容及分数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 |
分数 |
参军服兵役 |
时间,获得荣誉 |
0-100分 |
志愿服务 |
时长 |
0-90分 |
服务国家重大活动 |
0-10分 |
|
国际组织任职 |
组织及时间 |
0-100分 |
科研论文 |
期刊级别 |
0-100分 |
科研竞赛 |
等级及排名 |
0-100分 |
(3)认定内容说明
①参军服兵役
完成2年参军服兵役,其中,参军服兵役立功人员和普通人员的权重分别为100%和60%。
②志愿服务
按照“志愿北京”系统记录的三年服务时长:志愿服务时长≥40小时,计90分;志愿服务时长<40小时,按比例核算赋分。
服务国家重大活动情况:参加国家或北京市重大活动及重大赛会任务顺利完成者,需经过经管学院团委根据服务时长等综合情况认定赋分0-10分。
③国际组织活动
积极参加国际组织实习/支教/任职的,根据实习内容、时长,或者任职级别高低,视情况认定赋分。
④科研论文
科研论文指经济管理类科研论文,并且是在专业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科研论文,方可以申请参加考核;其中,第一作者身份的,其余作者不能包含学历比第一作者高的人员。
⑤科研竞赛
在学业相关的全国性学科竞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的奖励方可以申请参加考核。科研竞赛需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竞赛清单》A级赛,且仅计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A级赛事中,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权重分别为100%、80%、60%、40%;如无特等奖,一等奖等同特等奖,二等奖等同一等奖,三等奖等同二等奖。
(4)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成绩= 参军服兵役分值*20% + 志愿服务分值*10% + 国际组织任职分值*10% + 科研论文分值*30% + 科研竞赛*30%
考核成绩折合成20分制,作为研究生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考核成绩分值,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算。
5.推免资格综合成绩排名办法
依据上述规则,计算出各专业类别学生的综合成绩,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如果综合排名成绩相同,则必修课优良率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课优良率也相同,则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也相同,则前三年综合测评分值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前三年综合测评分值也相同,则学生可以同时申请,最终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的面试成绩决定排名。
(六)公示办法
校内公示的人数为学院推免生候选人数和每个专业推荐的候补人选,公示信息包括: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拟推免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七)递补办法
公示期间,当拟推荐学生放弃推免资格(附件4)或被取消推免资格(附件5)时,推荐名单按照公示的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顺序为:本专业候补人选、本学院其他专业候补人选、其他学院候补人选。
(八)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者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
1.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2.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者。
3.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其他违背推荐条件者。
四、时间安排
(一)9月6日14:00前,所有拟申请推免的学生向学院申请参加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考核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9月7日—9月10日,学院完成所有符合推免条件且申请推免的学生的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以及分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计算。学生提交《推免申请表》和《专家推荐书》并参加专项面试。
(三)学院将在考核结束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总成绩、总成绩排名,公示拟推荐名单的时间另行通知。查询网址:https://www.cup.edu.cn/sba/index.htm
五、受理考生申诉及监督举报方式
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推免生推荐阶段申诉小组提出申诉。
学院受理电话:010-89733072
学院受理邮箱:jgxy@cup.edu.cn
六、其它
(一)本办法由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推荐阶段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二)其它未尽事宜由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推荐阶段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