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原则和办法
根据我校经济学类和工商管理类专业大类招生的现状,为满足学生专业学习的兴趣,2023级经济学类和工商管理类本科生将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专业分流调整,经济学类按照能源经济专业及金融学专业分专业进行培养,工商管理类按照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分专业进行培养。为规范大类招生的专业分流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
1. 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2. 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尊重学生个性发展。
3. 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和各专业的持续发展。
二、基本要求
1. 根据社会需求、学生志愿、教学条件等因素确定各专业的计划接收人数。
2. 学院制定专业分流原则和实施办法,经院党政联席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校教务处审批。分流方案和分流结果向学生公示。
3. 学院2023级各专业总人数246人,其中:经济学类66人,工商管理类120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60人。根据摸底调查结果、社会需求、教学资源等因素设计并经学校批准,2023级各专业的计划规模如下(含民族生,不含转专业学生):
表1:2023级各专业普通学生容量计划最大规模
类别 |
经济学类 |
工商管理类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
专业 |
能源经济 |
金融学 |
会计学 |
财务管理 |
市场营销 |
信管 |
人数 |
36 |
36 |
66 |
33 |
33 |
66 |
注:民族生指标分配计划为会计学2人,财务管理1人,市场营销1人。
三、专业分流具体方案
1. 专业分流对象
本次专业分流对象为招收的2023级经济学类和工商管理类本科生。
2. 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及监督申诉小组成员构成
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组长:王建良
副组长:刘明明 胡 锐
组 员:李 明 冯连勇 孙 竹 许文静 张 璇 张龙天 王春蕾
舒伟康
秘 书:刘艳平
监督申诉小组组长:朱义清
组 员:刘美婷 厉 显
3. 专业分流方式
(1)学院按照大类各专业普通学生容量计划最大规模,根据学生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实施,即学生的专业分流志愿作为第一决定依据,学生的成绩排序作为第二决定依据。
(2)经济学类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工商管理类每名学生可以填写两个专业志愿;相同志愿学生,按照学科排名百分比计算,百分比小的同学优先。
4. 参军退伍学生、民族生专业分流处理办法
(1)参军退伍学生按照学校办法执行。
(2)民族生按照学校成绩算法,课程总成绩大于等于40小于60分,按60分记载,60分以上按实考分记载;民族生填报志愿和排序原则与普通生相同;民族生按照成绩单独排序。
5. 其它措施
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在公示期内,如学生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可书面(可以是电子版形式)通过秘书向专业分流监督申诉小组提交材料,由监督申诉小组核实、处理。
四、成绩核算办法
1. 专业排名按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至低排列名次。课程成绩以初始成绩为准,不考虑加分、补考和重修成绩。
必修课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
2. 学科类排名的百分比计算,为本人所在名次除以总人数乘以100%。
五、工作日程
1. 2024年4月21日前:公示《经济管理学院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原则和办法》。
2. 2024年4月22日-24日:签署知情书,填报志愿。
3. 2024年4月25日:完成专业分流。
4. 2024年4月26日: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六、附则
1. 如遇特殊情况由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 所有规定,如果遇到学校政策调整,以学校政策为准。
3. 本规定解释权在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4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