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研究生企业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细则
学校2020年研究生企业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开展,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奖学金管理与实施办法(修订)》(2017年第12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和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企业奖学金和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评审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杨棉之、郭海涛
委 员: 张奇、马春爱、沈庆宁、张宝生、孙竹、冯连勇、赵晓丽、殷建平、回淑玲、李明、纪爽、王泽鹏、李韫雯
二、指标分配与评审方式
2020年学校分配给学院的硕士研究生企业奖学金名额1个,学习优秀奖学金名额12个。其中企业奖学金名称为“协鑫奖学金”。
评审方式采取“自主申报—>资格审核—>评委函评—>公示确定”的方式产生。
协鑫奖学金:在符合参评条件的基础上,各专业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专业可推选出一名学生参与评选,学生上交相关材料,由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函评。
学习优秀奖学金:在符合参评条件的基础上,以各专业具有参评资格的学生数量为基数,先按照学术型和专业型两大类进行指标分配,学术型3个指标,专业型9个指标。各类内按照各专业基数比例分配名额,各专业获得名额的整数部分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符合参评资格的学生直接获得,小数部分作为公共名额从各类内专业剩余基数中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推选出1人参与函评竞争类内公共名额。
三、参评条件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4、完整人事档案到校,按时进行学籍注册;
5、认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6、未超出学制年限
7、处分未解除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其他条件
1、协鑫奖学金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参评研究生在参评当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排名分别列专业年级前50%和30%。同时提交近三年内的科技创新成果至少一项,包括但不限于科技产品、科研论文、发明专利、社会调查报告等或相关证明材料。
2、学习优秀奖学金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参评该奖学金的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应分别列专业年级前60%和15%。
四、评审标准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重点考察学生智育成绩,原则上按照科研论文、发明专利、学科竞赛、社会调查报告的顺序综合考量,并结合学生社会实践、学生工作和志愿活动的情况,给予综合评价。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重点考察学生智育成绩,原则上按照发明专利、学科竞赛、科研论文、社会调查报告的顺序综合考量,并结合学生社会实践、学生工作和志愿活动的情况,给予综合评价。
3、最终结果将学硕和专硕的综合评价成绩进行汇总,整体排序,第一名获得协鑫奖学金,学习优秀奖按照各类内排序从高到低顺序获得。
4、特别说明:
(1)协鑫奖学金与学习优秀奖学金不可以兼得。
(2)文章、专利、竞赛等各项证明材料的时间必须在综合测评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
5.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将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答复仍存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该细则是学校有关文件的补充,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