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工作
首页» 学生发展» 奖助工作

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财科教〔201919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修订)》(中石大京学〔20191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经济管理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学院评审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杨棉之、郭海涛

员: 张奇、马春爱、赵晓丽、沈庆宁、张先美、李明、冯连勇、牛琦彬、熊苡、王佩、孙竹、李明、纪爽、孙桐、刘世贞、董秋雨、时艺宁、陈彦迪、焦晓宇、文新锐、马子儒、李宗瀚、张丹晨、肖一飞、史智康

二、国家奖学金名额

2019-2020学年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9人。

三、评选范围、用途

国家奖学金:奖励我院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四、奖励种类及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2019-2020学年内必修课程优良率达到85%以上(成绩80分以上为优良)、成绩排名及综合测评成绩列专业前10%(含10%),无不及格科目(含选修课);a.选修课没有按时退选的,不享受奖学金评选资格,若办理了缓考手续的,不影响获奖资格,缓考手续由教务处出具证明。学生的缓考证明由学院上报纸质版材料时一并交至资助管理中心。若之前没有上交缓考证明,经资助管理中心查出后补交者,则计入学院考核。

6、必修课程优良率和综合排名情况必须达到规定条件。例如校特等奖学金要求必修课优良率达到85%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列专业前10%(含10%),对优良率接近85%和综合测评接近10%的学生,学院评选时只考虑到小数点后的四舍五入情况。

7、课程第一次考试不及格不能参加当年度的评奖,以后学年进行重修时,无论该课程考试及格与否,都不计入当学年的综合测评,不影响学生的评奖。课程考试不及格名单由教务处出具。

8、欠费未注册学生没有奖学金的评奖资格。欠费已递交贷款申请的学生由资助管理中心确认材料合格,而且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生,其他欠费的学生在评选之前已交清欠费的,必须出示财务处出具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据后,方可具有奖学金的评选资格(欠费学生是指在评选前未交清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不包括选修第二学士学位课程的欠费情况)。

9、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即使处分在当学年内已被解除,在该学年内也不能享受奖学金,具体受处分名单已学工处提供为准,例:处分时间:201991日至2020830日。某生于2020108日被解除,该学生不得参评2019-2020学年奖学金,可参评2020-2021学年奖学金。

10体质测试成绩必须一次性通过60分(含)以上者,方可参评奖学金(补考学生不能参评奖学金)。缓测、免测学生在评选奖学金前完成考试并合格者可参评奖学金

11、专业课申请缓考的学生在评选奖学金前完成考试并合格者可参评奖学金,不能提供缓考成绩的学生也可参评奖学金,成绩纳入下学年度考核。(补考学生不能参评奖学金)。

12、 修双学位课程的学生如出现双学位课程不及格现象,不影响本专业奖学金参评。

13、大二学年四级成绩视为必修课参考(以6月份为准)。以后学年进行重修时无论该课程考试及格与否,都不计入当学年的综合测评,不影响学生的评奖。

六、评审程序

1.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采取“自主申报—>资格审核—>公开答辩—>择优推选—>公示确定”的方式产生。

2. 学生自行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2019-2020学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同时填写个人事迹附件3,个人事迹将用于资助网站,微信等宣传),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自行提供所需全部证明材料,同时,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http://xgc.cup.edu.cn/Sys/)进行网上申报。

3. 学院评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全体委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公开答辩评审。

4. 公开答辩及择优推选:

国家奖学金评选由候选学生按照答辩分别排序产生。各专业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所分名额指标四舍五入选拔候选人数,每个专业至少有1名候选人参加且各年级候选人数量不超过年级分配名额的200%。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分配的指标、按照候选人答辩成绩排序确定拟推荐获奖名单,其中各专业名额的小数部分如果最终获得了1个名额,则小数部分清零,如通过答辩仍未获得名额,该小数部分将累计入该专业第二年指标分配基数,直到获得整数名额。

5. 拟获奖本科生名单将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 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答复仍存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七、提交材料

各申请人需在105日上午9:00-11:00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辅导员处。

1、纸质材料:

①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正面电子录入学生手写签名,反面领导意见全部手写);

② 《2019-2020学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注:由高年级到低年级按学号排序);

2、电子材料: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019-2020学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注:由高年级到低年级按学号排序);

个人事迹附件3

   八、工作要求

国家奖学金评选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在国家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学生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104

附件1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生填写 纸质及电子版 学生手写签名,其它电子录入 命名: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学院 姓名

附件2《2019-2020学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3:某某学院-姓名-学历-“奋斗青春·筑梦石大”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