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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研究生综合测评是对研究生的德、智、体等各方面素质的综合评价,是评定奖学金、评选优秀研究生、直攻博士等的参考依据。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参加综合测评的对象

凡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参加综合测评:

 1、委培、定向学生;

 22017-2018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欠费者;

   一、总成绩

总成绩=德育分×20%+智育分×70%+文体活动分×10%

二、德育测评

德育分=100分×个人德育总分/德育基准分

个人德育总分=基础分+奖励分+惩罚分

德育基准分取学生所在集体参评成员的最高个人德育总分

(一)基础分=同学互评分×70%+导师评分×30%

同学互评分和导师评分主要参考参评同学以下10个方面的表现:

1.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政治信念。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15分)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15分)

3.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在公共场所举止文明得体。(10分)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宿舍卫生情况良好;(5分)

5.积极参加学校、院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5分)

6.自觉遵守实验室的规定和安全规范;(15)

7.自觉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10分)

8. 尊敬实验室教师,团结实验室同学;(10分)

9.积极并认真完成导师交给的科研等任务;(10分)

10.科研工作进展良好,积极参与学术活动等。(5分)

互评原则:1.客观公正;2.成绩拉开差距(90-99区间,成绩相似不合格);3.包括自己全部打分

(二)奖励分

1.社会工作(此项必须经院(系、部)级测评小组审核并全院公示)

凡担任学生工作干部或其它职务,任期满一年(含)以上的,根据其工作表现,按下列标准酌情加分。

1)校团委副书记、团委委员,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团委委员,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加0-15分。

2)校研究生会正副部长、院研究生会正副主席、校级研究生社团正副职加010分。

3)班长、副班长、党支部正、副书记加010分。

4)院研究生会正副部长加08分。

5)校、院研究生会部委、党支部委员、班级班委加06分。

6)宿舍长加0-3分、课代表加0-2分。

注:同时担任两项以上学生工作的,奖励分可以累加,但最多只加两项,取一个最高奖励分,另一项奖励分乘0.2系数后累加。

2.校级、市(部)、国家级先进集体成员分别加51015分。

3.校级、市(部)、国家级先进个人分别加51015分。

4.未担任学生干部或其他职务,但关心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或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者经班级测评小组评议可加1-5分;(此项为有特殊贡献者加分,一般情况不加分,由学院综合测评小组负责确定加分和解释)

5.宿舍管理奖励分,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公寓宿舍卫生检查细则》执行。

6.在校级以上有正式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非学术性文章,每篇加1分。

上述26项不同类别奖励可以累加。同类别取1个最高奖励分后,其他奖励分乘以0.5的系数后累加。

注:

1.各项荣誉均为校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学校各社团自行授予荣誉不计入;

2.学校单项活动中获得的荣誉个人和先进集体不加分;

3.学校所有社团活动中获奖者不加分;

4.校级社团组织加分需出具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的加分表,并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所有社团成员加分必须由学院认定后才能加分,其中兴趣爱好类社团一律不加分。

5.加分标准以学院规定为准。

三、惩罚分(可累加)

惩罚分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核定。扣分细则如下: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虽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单被处理者,一次扣10分;

2.受到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分别扣510153050分;

3.违反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并造成不良影响者,一次扣10分;

4.旷课或集体活动缺勤,一次扣2分,无故离校扣10分,不按时注册扣10分;

5.违反交通规则和公共道德、影响恶劣、受交通处罚者,每人次扣10分;

6.宿舍管理奖惩分,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公寓宿舍卫生检查细则》执行。

上述惩罚分不同情况可以累加。

三、智育测评

智育分=100×个人智育总分/智育基准分

个人智育总分=学习成绩分+奖惩分

智育基准分取学生所在集体参评成员的最高个人智育总分

(一)学习成绩分(100分)

主要考核培养计划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完成情况,按考试成绩和学分数加权计算。

学习成绩=0.7*∑(Ti×Xi/Ti+0.3*∑(Mi×Yi/Mi

其中:Ti为培养计划中所列的学位课学分数;Xi为各门课课程成绩,Mi为选修课学分数,Yi为选修课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记载为五级制时,按以下关系划算:优=90;良=80;中=70;及格=60;不及格=50

(二)奖惩分

奖励分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核定。加分细则如下:

1.奖励分

1)积极参加学术活动。读研究生期间,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有正式刊号)上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或企业导师所在单位为第一单位发表论文(包括本科论文经修改后正式发表,不包括翻译文章)、获得科技成果奖、获得专利授权、获得软件著作权、在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活动、学科竞赛及学术活动中获奖的按附件加分。

为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挑战杯”等全国性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凡是被学校推荐参加北京市及以上比赛活动将视作校级一等奖,加5分。

2)同一内容的论文或成果取单项最高分,不累加。不同内容的论文或成果可累加。文章录用但未正式发表的,不加分。所有发表的论文或成果获奖均需附有复印件或有关证明。所有加分的材料必须有原始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院综合测评小组审核合格方有效。

3)智育奖励分涉及多人排名的加分情况见附件。(详见学院论文加分细则)

4)论文被SCIEI检索;证明由图书馆查新处提供。

5)校级某一学术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不计入智育部分,如康菲学术之星。

6)凡设选拔赛的项目,只取最高级别最高奖项奖励。

7)学科竞赛级别认定标准见附件。

2.惩罚分

惩罚分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核定。扣分细则如下:

1)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不能按时完成者(以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规定的时间为准),扣10分。

2)经鉴定确认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或非法转让技术成果者,扣30分。

3.经鉴定确认个人考试成绩造假者,扣30分。

上述奖励和惩罚分可以累加。

四、文体活动测评

文体活动分=100×个人文体活动总分/文体活动基准分

个人文体活动总分=基本分+奖惩分

文体活动基准分取学生所在集体参评成员的最高个人文体活动总分

(一)基本分(100分)

      基本分由班级同学互评评分确定,同学互评分主要参考参评同学以下2个方面的表现进行打分:(互评分区间90-99

      1.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2.积极参加校、院和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

   (二)奖励分

    1.文体活动加分项仅依据校团委和学校体育教学部组织的校级及以上活动加分,各类兴趣类社团活动不加分。

2.加分项目分文艺、体育两类,每类最多选两项进行加分。

3.虽未获名次但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活动者,参加一次加1分,2分封顶。

4.虽未获名次但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各种文艺、体育比赛者加4分。

5.代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参加体育比赛及文艺活动获得名次者,按照下表加分。

         等级

级别

一、二名

(特等奖、一等奖)

三、四名

(二等奖)

五、六名

(三等奖)

七、八名

(鼓励奖、优胜奖、各类单设奖等)

国家级

30

20

15

10

省部级

20

15

10

5

校级

10

7

5

3

4.集体项目由参与者分享加分。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按所得奖励分的2/3加分,非主力队员按所得奖励分的1/3加分。主力队员和非主力队员身份有争议的,根据比赛组织单位出具的证明认定。

5.凡设选拔赛的项目,只取最高级别最高奖项奖励。

6.除校级运动会外,其他校级兴趣类活动(如校级女生节、棋类比赛)不加名次分。

7.校级社团组织的文艺活动、各院系举办的文体活动,均不加分。

五、评估程序

(一)成立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长:罗晓燕

副组长:马春爱

  员:回淑玲   曹娜   纪爽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综合测评小组,由辅导员、班委会、党支部委员和学生代表等组成,小组成员数要占学生数1/3以上,辅导员任组长。

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习考核文件,进行个人总结、自我评价和同学互评。

每年综合测评前由校团委和体育教学部提供年度各类奖项项目。

院(系、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的统计、审核和公示。研究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院(系、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综合测评结束后,院(系、部)打印一式三份汇总表,由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各一份,院(系、部)存档一份。

综合测评结果上报学校中期考核小组复审。

(二)准备阶段

学生上网查询成绩,提交需要申报的发表论文或成果及其他奖项分的相关材料。

(三)班级测评

测评小组采取有效的方式组织班级测评(包括德育分和体育分),成立班级测算委员会计算分数。

(四)院级评定

审核综合测评成绩,张榜公示三天。

(五)初选阶段

院考核小组在审阅以上总结、鉴定、评价的基础上填写中期考核表及研究生综合测评表,初步确定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学生和优秀研究生。初步推荐为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者参加本院综合考核。

(六)综合测评结果上报校中期考核复审小组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在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附件:论文或成果加分表

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为唯一代表或唯一署名单位,取得下列成绩,按下面规定分别加分。

1.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取得各级奖励者,按下表加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国家级

12

8

6

5

省部级

8

6

5

4

校级

5

3

2

1

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获市级以上奖励项目按照上述赋分双倍加分。赛区竞赛(含美国数学建模比赛)按省部级别的1/2加分。对于团队项目,队长分享按所得奖励分的2/3加分,其他队员均按所得奖励分的1/3加分。

2.发表文章,按下表加分:

论文类别

加分

SCI  JCR  1区文章

50

SCI  JCR  2区文章

30

SCI  JCR  3区文章

15

SCI  JCR  4区文章

10

SCI收录的正式期刊(不包括增刊)文章

8

EI文章

6

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中文科技论文统计源刊物上发表

4

其他公开出版的刊物上(有正式刊号)发表

2

 

 

3.在学术会议上宣读并发表与本人所学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者:

会议级别

加分

国际会议

5

国家级

3

其他

1

1)宣读并发表:宣读并发表论文者,按本规定的全额加分;宣读并发表论文摘要者,按本规定的1/2加分;

2)发表但未宣读:只发表论文但未宣读者,按本规定的1/2加分;发表论文摘要者,按本规定的1/4加分。

3)宣读但未发表:在国际会议宣读论文但未发表者,按本规定的1/2加分;在国家级或其他会议宣读论文但未发表者,按本规定的1/4加分;在国际会议宣读论文摘要但未发表者,按本规定的1/4加分;在国家级或其他会议宣读论文摘要但未发表者,按本规定的1/8加分;

4)本条规定的文章如与第3条规定的文章重叠,按高分加分,不能重复计算加分。

5)申请宣读/发表学术论文者需提供会议材料,如:发表会议论文/摘要者,若为纸质版论文/摘要发表,需复印论文集封面、内容页;若以电子版形式发表,需提供网页截屏;宣读会议论文者,需提供文章录用通知或会议通知,其中议程上要明确写明被录用的文章题目和作者姓名。

4.获得本人所学专业有关的国家专利者按下表加分:

专利类型

加分

获得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30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15

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5

   只是申请并获得公开号则按规定分值的1/2加分。不同排名的专利申请者参考论文发表规则获得相应分值。

5.获得科技成果奖者,最高按照下表加分:

级别

加分

国家级

特等奖

50

一等奖

45

二等奖

40

三等奖

30

省部级

特等奖

30

一等奖

20

二等奖

10

三等奖

5

同学获得加分的前提是在上述规定的获奖科研成果中,代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且有排名、有证书。

6.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为唯一署名单位获得注册软件版权者加10分,不同排名的注册软件版权者参考论文发表规则获得相应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