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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研究生综合测评是对研究生的德、智、体等各方面素质的综合评价,是评定奖学金、评选优秀研究生、直攻博士等的参考依据。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评估程序

(一)成立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组  长:沈庆宁

副组长:马春爱

成  员:回淑玲   李明   纪爽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综合测评小组,由辅导员、班委会、党支部委员和学生代表等组成,小组成员数要占学生数1/3以上,辅导员任组长。

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习考核文件,进行个人总结、自我评价和同学互评。

每年综合测评前由校团委和体育教学部提供年度各类奖项项目。

院(系、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的统计、审核和公示。研究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院(系、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综合测评结束后,院(系、部)打印一式三份汇总表,由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各一份,院(系、部)存档一份。

综合测评结果上报学校中期考核小组复审。

(二)准备阶段

学生上网查询成绩,提交需要申报的发表论文或成果及其他奖项分的相关材料。

(三)班级测评

测评小组采取有效的方式组织班级测评(包括德育分和体育分),成立班级测算委员会计算分数。

(四)院级评定

审核综合测评成绩,张榜公示三天。

(五)初选阶段

院考核小组在审阅以上总结、鉴定、评价的基础上填写中期考核表及研究生综合测评表,初步确定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学生和优秀研究生。初步推荐为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者参加本院综合考核。

(六)综合测评结果上报校中期考核复审小组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在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附件1:研究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

附件2:研究生论文加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