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申报、审批与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部):
为了加强学院(研究院、其他用工单位)(以下均简称学院)对助教助管工作的统一管理与使用,切实发挥助教助管对教学的辅助作用,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助教助管管理办法》(中石大京学〔2011〕76号)相关规定,现将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助教助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审批流程
1.教务处、研究生院根据历年岗位设置情况,将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助管岗位指标下达到各学院,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使用指标。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学校公用机房根据历年岗位设置情况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学院根据教务处、研究生院下达的指标,组织教师申报助教助管岗位需求,教师要向学院提交《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申请表》(附件2),学院教学专家组讨论确定各课程(实验室)岗位分配情况。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机房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确定岗位数量;
3.学院组织学生申请,申请学生必须为研究生(最多可聘任2个学期),并要向学院提交《研究生助教助管申请表》(附件3);
4.学院组织教师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可以为本学期末或新学期开学第1周,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面试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后,于新学期开学第2周(3月16日前)将《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聘任名单汇总表》(附件4)分本科生课程和研究生课程分别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后由教务处、研究生院于3月23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对于指导老师认为工作非常称职希望续聘的助教助管,聘用期限可不受2个学期的限制)。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心理咨询中心确定聘任名单并在各部门网站公示,于3月23日前将名单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二、学院设置助教助管岗位的基本原则
1.重点为三类课程配备助教:一是选课人数较多、立项教改的核心课程;二是研讨多、课后作业量大且需要辅导的课程;三是为留学生独立开课或留学生超过三分之一的课程;
2.重点为学生人数较多的实验课或日常工作比较多的教学实验室配备助管;
3.1个编制的助教助管每周工作时间为15小时,如《高等数学》96学时、130人、作业量较多,配1个助教编制。
三、学生助教助管工作基本要求
A类助教以批改作业、辅导答疑为主,组织课堂讨论为辅;B类助教以组织课堂讨论为主,批改作业为辅;助管以协助指导老师批改实验报告、指导学生实验、协助实验室老师准备实验为主。各类助教助管要填写助教助管工作记录本,期末交学院考核、存档。
1.助教:原则上须随堂听课,预做全部作业,及时向任课教师通报学生完成作业情况,进行答疑、集中辅导、组织课堂(或课后)讨论等;
2.实验课助教:预做实验、撰写预做报告,参加实验课程教学团队活动,协助任课老师指导或独立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讲解实验报告;
3.实验室助管:协助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实验准备工作、设备的基本维护工作,实验室建设管理等工作;
4.图书资料管理助管:承担图书资料的整理、维护工作,数据资源管理及相应的系统开发工作,阅读室、书库等场所的管理工作等;
5.机房与信息技术中心助管:分别负责计算机教室和学生宿舍网络维护工作。
四、学院及教师对助教助管工作的职责
1.教师、实验老师、实验员要对助教助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批改助教助管试做的作业、实验报告、检查实验准备情况,指导和检查助教助管工作,对学生完成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评价;授课教师在上课时间必须在教室或实验室,不能由助教和助管代替上课;
2.学院负责对各门课程及实验室配备的助教助管的编制数进行解释,可以根据教学实际情况调整助教助管的配备;
3.学院要对配备了对助教助管的课程及实验室提出教学要求,检查教师、实验老师、实验员对助教助管工作的指导情况,检查课程及实验的教学质量是否达到了较好的效果,学期末完成助教助管工作总结和考核,将考核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齐助教助管工作记录存院办。
五、学校对助教助管工作的职责
1.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对指导教师、助教助管进行培训、对各学院助教助管工作进行抽查等,发放《研究生助教助管工作记录本》(附件6,各学院可据此设计适合本院的助教助管工作记录本,也可于开学初到教务领取);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助教助管酬金的发放(助教1个编制500元/月,助管1个编制400元/月,期末考核合格的助教助管1个编制再发1000元奖金)。
请需要担任助教助管的学生填写附件3,交给招聘教师进行面试,附件C为助教助管岗位需求。
联系方式:马老师 89733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