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2016年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本科生转专业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关于2016年本科生卓越计划班、转专业、双学士学位、外语特色班报名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院特制订相关转专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如下:
一、转专业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经学院领导班子决定,成立本科生转专业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理学院转专业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本科教学秘书、各专业负责人、学生辅导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与学生转专业有关的政策,执行转专业的具体工作,并负责对专业情况及转专业要求进行咨询。
理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 瑛 杨东杰
成员:王秀明 韩巧珍 王 祎 张 毅 宋昭峥 陈长风 夏振国
刘 峰 荆宝坤
二、审批流程
1.申请者需按照要求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转专业报名审批表》,辅导员填写情况说明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在规定时间内交到我院。
2.申请者需上交一份本人成绩单,成绩单需院系盖章或教务处盖章。
3.经过初审合格后的同学需按我院要求参加面试,不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根据初审及面试结果,初步确定转入我院学生名单,并上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公示。
5.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完成本学期原专业的教学所有要求(包括实践环节),夏季学期的课程,按新专业班级的培养方案进行。我院将对已经录取学生的资格进行复审,不合格的学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转入学生要求
1.申请者必须心理健康、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在以往的学习中无不及格课程。
2.申请者应模范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未受到过任何处分。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需按照培养计划进行部分转入专业的课程学习。
4.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化学及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接受2015级学生及少数优秀的相近专业的2014级学生。
三、时间安排
1.5月20日前,申请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交到我院教学秘书处,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2.5月23日-5月27日,进行转入学生初审工作,并在学院主页公布面试名单。
3.6月4日前,学院安排面试,并根据初审和面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4.6月10日前,学院将对已经录取学生的资格进行复审,不合格的学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理学院转专业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