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 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保障新学期实验室各项 教学、科研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排查隐患。各实验室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024 年)》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确保所有实验用房检查无遗漏,重点检查实验室危化品安全、气瓶安全、水电和通风安 全、仪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等。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做好整 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排查安全隐患后方可启用实验室。各实验室负责人于8月28日汇总检查整改详细情况。
2. 在各实验室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成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组,对危险化学品使用量较大的实验室开展重点检查。
请各实验室在开展实验前,务必强化安全意识,认真做好实验室安 全工作各项要求,为新学期顺利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理 学 院
202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