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以下简称预科生)的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自主培养工作的通知》(教民厅函[2018]6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少数民族预科班管理办法(暂行)》(中石大京教〔2018〕1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预科生转入本科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有关的政策,执行具体工作;成立申诉和纪检小组负责对预科生转入本科专业分流工作进行监督。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景伟
副组长:刘建军 张潇
成员:胡锐 郑伟博 王亚军 张岩
申诉和纪检小组:
组长:杨东杰 周广刚
成员:张岩
二、学生基本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 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祖国观、价值观、民族观、宗教观。
3. 有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为民族地区的共同繁荣服务的志向和责任感。
4. 具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强自立、艰苦求实、热爱劳动、团结协作的品质。
5.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身体,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6. 修完预科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且课程成绩全部合格者,可以参加专业分流;或补考后仍有不超过2门课程成绩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后,可以参加专业分流;累计3门(含3门)以上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专业分流。
三、招生与计划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0级预科转入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和学生志愿顺序,对非新疆生源与新疆生源分别确定本科专业,学生需服从专业调剂。
2020级预科转入专业招生计划 |
专业 |
预科转入限额(非新疆) |
预科转入限额(新疆) |
备注 |
安全工程 |
3 |
|
|
材料学科与工程 |
3 |
2 |
|
地球物理学类 |
5 |
4 |
地球物理学、勘查技术与工程 |
地质类 |
5 |
2 |
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 |
工商管理类 |
2 |
2 |
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 |
海洋油气工程 |
2 |
|
|
化工与制药类 |
4 |
2 |
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3 |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
机械类 |
4 |
3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控制工程、机器人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 |
经济学类 |
2 |
1 |
能源经济、金融学 |
石油工程 |
5 |
2 |
|
应用化学 |
2 |
|
|
油气储运工程 |
2 |
2 |
|
合计 |
42 |
20 |
|
四、时间安排
1. 2021年6月28日,学院开展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工作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办法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执行。
2. 2021年7月1日,学生开始填报志愿,填写纸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预科生专业分流志愿表》(附件1)和信息采集电子表,信息采集电子表填报截止2021年7月2日12:00。纸质版志愿表学生本人签字后于2021年7月2日15:00点前交至辅导员处。纸质版志愿表与信息采集电子表中信息必须一致。
五、其他事项
1. 理学院纪委对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专业分流工作进行监督。
2. 本实施细则由理学院负责解释。
理学院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