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得到准确认定,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及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理学院进行了2023-2024学年本科生及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9.24-2023.9.26,公示期间有异议请联系吴老师,010-8973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