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数学类专业大类招生的现状,为满足学生专业学习的兴趣,2023级数学类本科生将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专业分流调整,按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和统计学专业进行分流培养。根据大类招生的专业分流工作机制,特制订本原则和办法。
一、指导原则
1. 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2. 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自由选择。
3. 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及各专业的持续发展。
二、基本要求
1. 学生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有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
2. 根据社会需求、学生志愿、教学条件等因素确定并公布各专业的计划接收人数。
3. 学院制订专业分流原则和实施办法,经院党政联席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分流方案及分流结果向学生公示。
4. 学院根据摸底调查结果、社会需求、教学资源等因素,2023级学生分流后,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两个专业的学生规模不超过数学类总人数的60% (36人=59人*60%)。
三、专业分流具体方案
1. 专业分流对象
本次专业分流对象为招收的2023级数学类本科生。
2. 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及监督申诉小组人员构成
领导小组组长:岳长涛
组员:刘建军、许韬、高阳、董少群、马宁、王天、张乐、叶和樽
秘书:陈光霞
监督申诉小组组长:张潇
组员:高阳、赵兰苓、严彦文
3. 专业分流方式
(1)学院按照分流计划,根据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进行分流,即学生的专业分流志愿作为第一决定依据,学生的成绩排序作为第二决定依据;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根据专业接收学生数上限,若在上限数处出现成绩排名相同的学生,由相关专业教师对成绩排名相同的学生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分流。
4. 其它措施
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在公示期间,学生对专业分流结果如有异议,可通过秘书向专业监督申诉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监督申诉小组进行核实、处理。
如发现存在违纪行为,可向理学院纪委反映,理学院纪委邮箱lxyjw@cup.edu.cn。
四、成绩核算办法
按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至低排列名次;课程成绩以初试成绩为准,不考虑补考和重修成绩。
五、工作日程
1. 2024年4月18日下午4点之前,2023级数学类学生将《理学院2023级数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交于辅导员叶和樽处。
2. 学院根据学生志愿情况及必修课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确定面试名单;如需面试,面试将在2024年4月19日进行。
3. 最终分流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
六、如遇特殊情况由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七、所有规定,如果遇到学校政策调整,以学校政策为准。
八、本规定解释权在理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理学院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