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市属市管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全国百所高职示范校。2015年3月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开展“北京市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项目”。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北京地区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科教师及系部学生辅导员(事业编制)。
一、基本条件
(一)高中阶段学科教师应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觉悟,能自觉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关心热爱学生,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处分;
5.能适应高中阶段教师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6.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7.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或非京生源须符合进京条件(其中年龄条件为:硕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辅导员应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觉悟,能自觉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关心热爱学生,愿意从事高等职业教育事业;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处分;
5.能适应高校教师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6.财经类专业背景;
7.中共正式党员或者预备党员;
8.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或非京生源须符合进京条件(硕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优先条件
有相关工作(或实习)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方法
1、下载并填写《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cgy_rsc@163.com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须注明:应聘学科+学历+专业+姓名,附件名称以“XXX应聘XXX学科报名表+手机号码”的形式体现,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24日。
2、根据岗位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初选合格者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成绩合格者,推选参加学院面试人员比例1:5(教师岗位需要试讲),具体实施时间2015年5月中上旬,具体笔试及面试地点电话另行通知,请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
四、面试需提交的审核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五份;
4、获奖及科研成果相关证书复印件。
五、具体招聘岗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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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聘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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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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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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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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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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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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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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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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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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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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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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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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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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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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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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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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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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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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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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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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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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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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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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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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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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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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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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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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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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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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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学、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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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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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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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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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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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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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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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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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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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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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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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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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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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生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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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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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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