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理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2016[19]
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 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中石大京教[2015]22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务〔2016〕 21 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兼职辅导员选拔与管理办法》(中石大京学[2006]144号)文件、结合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办法如下:
一、理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申诉小组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确定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召开推免工作会,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在审核无误后,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
3.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阶段申诉小组,接受学生对于推荐工作的申诉。
二、推免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和基本原则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高。
2.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4.外语四级成绩或专业四级成绩达到培养计划要求。
5.所有课程正考成绩合格,前三年必修课课程成绩优良率达到70%。
6.在推荐阶段不区分推免类型。
7.推荐的专业。所有学生(不含第二学位)按照在读专业推荐,推荐的研究生专业由接收学校确定。
8.排名办法。根据综合排名成绩,按照专业排名,综合排名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70%(满分70分),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占30%(满分30分)。
9.公示办法。校内公示的人为理学院学院分配的推免生和每个专业推荐1-2名候补人选;公示信息包括: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排名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10.拟推免生递补办法。在校内公示期间,如有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拟推免生,递补顺序为:本专业候补选人选、本院其它专业候补人选、其它学院候补选人选。
11.兼职辅导员选拔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兼职辅导员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推免名额分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过学校研究决定,分配理学院推免名额23名,其中辅导员2名。依据各专业现有人数,经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理学院2013级推免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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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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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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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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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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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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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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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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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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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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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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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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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折算后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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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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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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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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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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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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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理学院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赵昆
成员:梁景伟 刘坚 张瑛 杨东杰 戈磊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理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瑛
副组长:杨东杰
成员:各专业系主任 各学科负责人 王祎 潘滴 各专业学生干部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理学院推免生申诉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梁景伟
成员:刘坚 戈磊 王秀明 韩巧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