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着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按照校团委评选工作部署,现将2012-2013年度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锋杯”优秀基层团干部评选条件
参评的团干部应具有较强的领航能力,一般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理想信念领航。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自觉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加强道德修养,不断坚定理想信念。
(二)学习工作领航。积极在团支部内创建优良学风,树立良好的学习领航榜样。热爱团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开拓进取,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在支部中具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强的组织力与号召力。
(三)服务实践领航。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团员青年服务,关心团员青年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理论联系实际,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
二、“先锋杯”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参评的团员应发挥较强的先锋模范作用,一般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思想意识先锋。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自觉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投身“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
(二)学业事业先锋。学生团员应该努力学习,成为支部内的学习榜样,为营造优良的学风做出贡献,并且能够主动为支部建设献计献策,配合支委开展工作。教师团员和员工团员应该努力工作,取得良好的业绩,成为支部内的工作模范。
(三)成长成才先锋。在各项集体活动中发挥先锋作用,带动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其中,通过在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中的努力学习和扎实实践,培养各方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个人素质,努力成长成才。
三、名额分配及填报材料说明
(一)理学院推荐名额
1、“先锋杯”优秀基层团干部推荐名额2名
2、“先锋杯”优秀团员推荐名额2名
(二)填报材料说明
申报“先锋杯”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需分别提交优秀基层团干部登记表(附件1)和优秀团员登记表(附件2)及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
材料提交至辅导员办公室理学院A座101室,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上午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