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此次立项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选题、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包含三种类型,分为自主申报项目、双向选择项目和竞标项目(双向选择项目及竞标项目题目见附件)。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申报项目或在双向选择项目和竞标项目中选择。创新训练项目分为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三个等级。
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只包含国家级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鼓励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
二、挂靠单位及项目指导教师
所有项目立项都必须有一个挂靠单位。挂靠单位一般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或者项目提供单位。挂靠单位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进度监控、研究条件的保障和立项经费的使用审批等。
所有项目都必须有指导教师,学生可以主动联系确定,也可以由挂靠单位指派。
三、项目研究人员申请条件
(一)原则上所有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在校各年级的本科学生均可参与。
创新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研究生仅可申报创新训练项目中的校级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
创业实践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其中可包括本科毕业后已成为研究生的相关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情况下,允许项目负责人毕业后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该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由学生个人或团队向学校提出申请。创新训练类项目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项目团队人数根据项目需要确定;原则上每个学生仅能参与一项“训练计划”项目。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请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至4月17日。
挂靠单位为理学院的项目,所有相关材料于4月17日5:30前上交至理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地址:理学院A座一楼102室。
五、申报立项程序
学生自行下载《申请书》(详见附件),填写相关内容,同时请一名专业教师作为本项目的指导教师并填写推荐意见。《申请书》由学生自行上交至项目挂靠单位,由项目挂靠单位评审专家组进行初次评审,给出初评结果及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