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一、中期检查项目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包含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北京市级和校级项目,以及2015年立项的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
二、中期检查时间要求
11月12日前完成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并上交相关材料
三、中期检查具体要求
1、本次中期检查包括项目变更信息的统计,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一年期项目、北京市级和校级项目如涉及信息变更需在本次中期检查过程中提交申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书》,直到项目结题不再认定项目信息变更。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和北京市级项目以及2015年立项的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立项信息现已上报上级组织,原则上不支持项目信息变更,如必须变更,挂靠单位需提交详细情况说明。
2、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一年期项目、北京市级和校级项目需提交《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纸质版手写)。2016年立项的2年期国家级项目和2015年立项的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鼓励各挂靠单位组织项目中期检查评审答辩。
各项目挂靠单位组织项目中期检查评审专家组对各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答辩评审,并给予修改意见。
3、各项同学需在11月12号前上交所有相关材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纸质版手写)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三份。
理学院
201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