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有效控制疫情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按照学校疫控整体工作安排,学生将延期返校(延期返校时间指从2月14日至学生正式返校开学日),为保障学生延期返校期间学院各项工作正常平稳运行,现制定理学院此期间的教职员工上班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按照学校保障教学正常运行,尽量减少到校办公或压缩到校办公时间的原则,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轮流到岗值班。学院办公室职员、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电话值班,如有需要到办公室处理的需要到岗。值班领导和院办值班人员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及时联系。
二、加强管理,保证学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严落实返京返校规定,除学校安排的值班、疫情防控和教学等需要返校工作的教师之外,其他教师和来访人员原则上不得来校。不鼓励来校工作,如确需来校工作的,须居家观察期满,无不良症状且提前1-2天通过e服务填写“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入校审批表”上交学院,学院汇总上报人事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来校,按照学校相关要求配合保卫处做好入校检查,未备案人员不得入校。原则上每间办公室每天不超过1人同时上班,带内隔间或套间的大办公室每天不超过2人同时上班。其他上下班防护等按学校《学生延期返校期间教职工上班工作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好各自分管的工作,学院办公室职员和学生办公室辅导员具体做好本职工作,及时传达、落实学校通知,向各自主管领导汇报工作,保证各项工作平稳运行,落实到位。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和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做好值班工作,同时提前做好学生返校后实验课准备工作。
三、教学工作安排
(一)春季学期开设的理论课安排
1、春季学期开设的理论课原则上顺延一周进行线上授课,可居家或在京外居住场所开展线上教学工作,保障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杜绝忘记上课等教学事故的出现。
2、居家观察期满无不良症状的,可以根据教学日历返校开展线上教学工作,但需要向所在单位申请,各单位批准并报人事处备案后方可来校。
3、对没有网络条件上课的学生,任课教师采用将每节课授课材料发给学生,学生自学,老师单独答疑的方式解决;
(二)对实验类、实践类、上机类等不具备网络授课条件的课程,如3月底前开学,第1-6周课程酌情顺延或调整至第7-20周;如3月底之后开学,根据疫情发展和开学时间变更,教学计划调整情况另行通知,并做好暑假短学期教学准备。对于课内实验比例大的课程,报学院审核、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参照实验类课程执行。
(三)对本科毕业设计的安排
1、对于未完成毕业设计开题的专业应通过网络进行线上开题;在3月15日之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并上传系统,由专业负责人审核通过。
2、指导教师应以在线或其他网络通信方式,保证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切实到位。
3、学生提交论文进行在线查重,教师通过新版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在线评阅。
4、学生返校后,各学院在系统中填报答辩安排并组织答辩,之后完成论文归档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四)对研究生科研与论文相关安排
1、研究生开题可通过网络方式进行线上开题。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学生可通过拍照等其他形式与开题小组负责老师联系提意见。
2、导师安排研究生相关学习和科研任务,每个研究生的任务安排情况,导师和主管院长签字,需要交学院和研究生院备案。导师应按《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相关指导工作。
3、学位论文送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学位答辩申请、学位申请等相关工作全部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不受疫情影响。具体时间安排按拟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位工作的通知”(2020年2月底发布)执行。
4、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
学校会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相关安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开展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等需学校出台相应的工作方案。
(五)本科教学秘书、研究生教学秘书协助、服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1、确保2019-2020春季学期理论课任课教师全部参加雨课堂线上培训,如有特殊原因,向学院申请报备;
2、跟进前八周理论课任课教师线上预授课情况,2月21日之前至少完成一次预授课,并完成教务系统中教学日历上传工作;
3、做好研究生选课改退选及培养计划修改相关工作,咨询邮箱做到每日登陆查看,在线解决学生的问题。
四、科研工作安排
1、教师开展科研工作原则减少不必要的现场科研活动,不来或少来实验室或办公室
2、将主要精力放到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申报材料准备上来,提高申报质量和提高资助率。暂停与科研相关的外出实验、现场调研、野外取样等工作,加大线上服务与合作。日常科研工作通过OA、科研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有序推进。
五、实验室工作安排
1、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实验室责任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
2、所有实验室在疫情期间原则上禁止使用。如特殊原因须使用的,由实验室负责人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表》,学院同意后通过OA报国资处。国资处接到申请后将通过OA同实验室所在学院、相关管理部门会审,会审通过后方可使用。
3、实验室使用期间要做好实验室消毒防疫处理及个人防控措施,避免多人同时实验。
4、疫情期内停止采购和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
5、不需要使用实验室的教师,建议分散办公,不鼓励来校工作,如确需来办公室工作的,须居家观察期满无不良症状且向所在单位申请,各单位批准并报人事处备案后方可来校。
六、会议管理安排
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除学校防控相关工作会议外,其他所有类型会议(管理类、科研类、学术类等)能不召开的不再召开,能延期召开的延期召开,能以视频形式召开的,且不涉及保密内容的均以视频形式召开。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学校《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会议管理的通知》执行。
七、其他工作
及时查收、传达、落实学校人事处、财务处、组织部等职能部门各项通知要求。学院财务报销不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通过OA提交自助报销单代替签字,其他报销要求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财务报销流程的通知》。需要盖院章的,请电话联系院办值班人员。
理学院
2020年2月18日
附:2月14日-2月28日值班表
值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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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岗值班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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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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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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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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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2436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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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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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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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2436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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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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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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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2436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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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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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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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10428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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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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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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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129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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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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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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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2436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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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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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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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0011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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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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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电话值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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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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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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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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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109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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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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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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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109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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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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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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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316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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