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理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术型博士2020年招生简章》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领军人才工程博士2020年招生简章》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博士生招生改革力度,扩大导师招生自主权,更加及时、准确地选拔优秀生源,探索多样化的选拔人才途径。2020年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报考条件如下:
一、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指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
(1)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4.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报名者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英语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50(或良好)、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或合格)、或托福成绩≥80、雅思成绩≥5.5或PETS5≥55。
无法提供上述外语水平证明的,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通过“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学术型博士生报考类别只可选择非定向,年龄不超过35岁;
8.报考理工类专业的考生,如选择定向就业类别的应填报工程博士,年龄不超过45岁;
9.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10.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要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
11.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创新实践能力,具备成为工程领域技术领军人才的培养潜力,主要面向石油石化企业技术专家或主持国家级项目的技术骨干。
1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中石油项目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并已经取得一定成果,主持或者作为主要骨干实质参与中国石油科技合作专项项目;
(2)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推荐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定向就业类别进行培养的意见等;推荐证明须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人事部门出具推荐证明中的科研情况须经学校战略项目办公室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报考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打印);
2.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从报名系统下载);
3.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从报名系统下载);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学校盖章原件)
5.学历学位材料:
①学士毕业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硕士阶段的毕业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硕士);
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获得学位考生);
6. 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7.考生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一份(从报名系统下载,1500字左右)。内容中涉及到的论文、著作、获奖等应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应提交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
9.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中石油项目须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中石油项目推荐表”。
第一次报名报考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2020年1月3日之前。10个工作日后在理学院网站公示审核结果。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理学院研究生秘书收。联系电话:010-89732280。
申请人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3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