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本学期学位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6月批次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形式及申请程序要求
为贯彻落实《学位法》精神,推动学校分类培养和多元创新成果评价,研究生可以通过学位论文或规定的实践成果申请学位。
(一)学位论文申请学位
1.学位论文申请学位,关键环节包括论文开题、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等。
2.学位申请程序及相关材料
分类 |
培养层次 |
类型 |
选题论证 |
书面表达 |
学位论文评阅 |
答辩 及学位申请 |
学术学位 |
研究生 |
研究类论文 |
学位论文开题论证 |
撰写学位论文; 参考《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样本》。 |
学位论文评阅,其中专业硕士根据论文类型选择各自评阅书模板。 |
学位论文答辩; 提交相应学位申请审批材料 |
专业学位 |
博士 |
应用研究类论文 |
硕士 |
专题研究类论文 |
调研报告 |
案例分析报告 |
涉及学位论文格式样本、评阅书模板、答辩及学位审批材料详见附件1(下载网址:https://grs.cup.edu.cn/F0101/91173.jhtml)。
(二)实践成果申请学位
针对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项目的个别硕士研究生,今年探索开展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试点工作。
1.实践成果类型包括产品设计、方案设计等。
2.通过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应包括可展示实体形式和实践成果总结报告书面形式。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是可展示实体形式的书面表达,是对实践成果完成过程的具体描述和对学位申请人承担专业实践工作能力的重要诠释。
3.学位申请程序及相关材料
类型 |
选题论证 |
书面表达 |
评阅或鉴定 |
答辩 及学位申请 |
产品设计 |
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 |
撰写实践成果总结报告; 参考《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格式样本》 |
根据实践成果类型分别选取评鉴模板; 实践成果评阅或鉴定会。 |
实践成果答辩; 提交相应学位申请审批材料 |
方案设计 |
涉及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格式样本、评阅书模板、实践成果鉴定、实践成果(拟)应用证明、答辩及学位审批材料详见附件1。
4.申请与审批。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论证,使用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工程硕士,一般应在提交评阅前进行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可行性论证(如论文开题与实践成果一致,可用开题报告论证替代),通过论证后有关材料交学院审批存档。各学院截至4月9日向学位办公室报备名单。(附件2)
5.实践成果评阅或鉴定会
实践成果可采取专家评阅方式,也可以采用专家鉴定会方式。
(1)采用专家鉴定会要求
应至少聘请3名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实践成果鉴定专家组,企业专家须半数以上。研究生校内外导师可参加鉴定会,但不能担任专家组成员,专家名单须经学院研究生教学副院长批准。
专家组听取研究生汇报实践成果的主要内容,评阅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形成综合评价意见。2/3以上专家通过鉴定,则视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须修改后进行实践成果鉴定。
专家鉴定意见表作为答辩材料之一一并存档。
(2)采用评阅方式要求
见本“通知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要求(三)硕士研究生”部分。
(3)企业实践成果证明材料
研究单位或使用单位须出具实践成果实施证明或即将应用实施的证明材料。
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要求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条件
1.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通过选题论证,且从选题论证到提交评阅的时间满足学校要求。
2.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经导师评阅后,导师同意答辩(导师在系统审核通过评阅申请后,可在“指导学生管理——论文评阅”为该生填写论文评阅书)。
3.改革专项试点工程硕博士一般应通过预答辩,预答辩形式和组织由学院(联合培养企业)或导师自定。
以上要求由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送审。
(二)操作流程
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评阅申请,导师、学院审核后送审,操作说明详见https://grs.cup.edu.cn/xw04/90048.jhtml
研究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或因复评送审的,自行承担延期答辩的风险。
(三)博士研究生
1.评阅方式:全部采取隐名方式评阅(以下简称“盲评”)。各学院使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开发的“学位论文质量检测服务平台”送审,使用其他送审方式和平台无效。
2.评阅专家人数:破格录取的、提前毕业的或试点改革专项工程博士的学位论文送5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他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评阅。为避免学术观点之争,指导教师可以提出不多于二个研究单位的回避专家。
复评专家数查看https://grs.cup.edu.cn/xw04/89886.jhtml
3.查重及送审论文提交时间:拟于本年度6月份毕业、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查重论文集中提交时间为3月27日下午5点前(具体通知请留意微信群“25年6月份拟申请毕业、学位博士群”)。学位论文集中送审提交截止日期为3月28日下午4点前。
本学期非集中送审为每周四送审1次(截至4月10日下午3点前),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周期(初评和复评)为45天,请合理规划送审、答辩及学位申请时间安排。
4.评审结果反馈:本学期首次上传评审结果时间4月8日,之后每周二和周五各上传1次,请届时自行关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看评阅结果。
注:博士论文送查重前由导师自行组织博士预答辩,预答辩小组至少由3名本领域的专家组成(不含指导教师),其中至少2人为博士生导师。学生导师可列席参加预答辩会,不计入小组成员。相关材料由学生导师留存。
5.材料要求
(1)查重论文材料:
①提交word电子版查重论文,Word文件命名为: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英文输入法下划线_隔开);
②确保论文有学校的封面,封面上包含篇名、作者、导师、研究方向等;
③删除图片、致谢、附录、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部分。参考文献不用删除(按照正确格式撰写即可,系统能够识别),图名、表格、声明、目录、页眉页脚都不需要删除;
④一定要按照学校毕业论文格式要求修改,注意章节分段,注意标题格式。格式错误会影响系统分章节,影响章节重复率。
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最低要求如下:全文、各章节不超过10%,每人只有2次论文重复率的检测机会。
(2)盲评论文材料:
材料 |
盲评论文 |
摘要 |
命名 规则 |
学校代码_学号_LW.pdf 如:11414_2014313099_LW.pdf |
学校代码_学号_ZY.txt 如:11414_2014313099_ZY.txt |
注意 事项 |
详见:https://grs.cup.edu.cn/xw0102/89863.jhtml |
(3)留学生博士学位论文送审,为提高遴选专家的适配度,提高送审效率,留学生系统提交评阅申请时,必须提供中文论文题目、中文关键词、中文研究方向,提交的摘要文档建议中文摘要,论文可使用英文或中文撰写(在评阅申请页面选择)。
6.收费标准:外国语言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每位专家1000元/篇次,中文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每位专家575元/篇次。
(三)硕士研究生
1.评阅方式:一般应采用盲评评阅。由各学院或校区分委员会(校区独立招生的研究生)组织实施。
(1)下列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必须盲评
校区招生的研究生;破格录取的、被学业警示的或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首次(含首次在新的学科专业)以第一导师身份招收培养指导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上一年学校或北京市学位办等上级部门组织评阅或抽检的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的,其指导教师在随后两个年度指导的同一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
(2)除上述必须盲评的硕士学位论文之外,数学、应用统计、物理学、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专业所有拟答辩硕士的学位论文均需参加盲评。
2.评阅专家人数:每篇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送2位同行专家评阅。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专家应是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至少有1名来自校外行业领域的专家(校外导师除外)。为避免学术观点之争,论文指导教师可以提出不多于二个研究单位的回避专家。
其中,改革专项试点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送3位同行专家评阅,至少有2名来自校外行业领域的专家。
3.论文提交时间:
|
硕士论文重复率检测(查重) |
硕士论文盲评送审 |
硕士论文明评送审 |
提交时间 |
2024年4月8日下午3点前 |
2024年4月14日上午10点前 |
2024年4月14日 上午10点前 |
提交方式 |
由班长汇总后拷贝到理学院B201陈老师处 |
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论文评阅申请,上传盲审/明审学位论文 |
注意事项 |
A.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最低要求如下:全文、各章节不超过15%(绪论不超过30%)。 B.每人只有2次论文重复率的检测机会。 |
详见: https://grs.cup.edu.cn/xw0102/89863.jhtml |
查重论文注意事项:
①提交word电子版查重论文,Word文件命名为: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英文输入法下划线_隔开);
②确保论文有学校的封面,封面上包含篇名、作者、导师、研究方向等;
③删除图片、致谢、附录、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部分。参考文献不用删除(按照正确格式撰写即可,系统能够识别),图名、表格、声明、目录、页眉页脚都不需要删除;
④一定要按照学校毕业论文格式要求修改,注意章节分段,注意标题格式。格式错误会影响系统分章节,影响章节重复率。
⑤导师和学生可通过研究生系统自行查看查重报告。
(四)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规范性检测
格式规范性监测:建议研究生提交评阅前自行通过“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数智化平台”进行格式规范性监测,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下载网址:https://grs.cup.edu.cn/F0101/91173.jhtml)。
三、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要求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条件
1.研究生的培养计划符合培养方案要求,修完培养计划中的全部课程及必修环节,成绩全部合格。
2.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专家评阅结果满足答辩条件。
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答辩,提前答辩或延期答辩的需按规定办理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答辩。违反规定举行的答辩一律无效,学校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流程
管理系统操作流程:详见https://grs.cup.edu.cn/xw04/90048.jhtml
注:系统答辩申请需在正式答辩前至少5天提交。
(三)答辩要求
1.在答辩会议召开前,答辩秘书须将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送达答辩委员审阅。
2.规范答辩报告及时长:研究生汇报研究主要内容,须对根据评阅意见的修改情况进行说明;建议答辩时间博士生不少于30分钟、硕士生不少于15分钟。
3.原则上本学期全部采用现场答辩形式,无法现场答辩的可采用线上答辩,由答辩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4.本学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由导师自行组织,本学期申请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答辩截止时间是6月1日,请各位导师、研究生、答辩秘书注意时间安排。硕士学位论文由各系组织并于6月1日前完成。
5.全面使用答辩服务系统,功能及操作简介已更新在答辩秘书须知(https://grs.cup.edu.cn/xw04/90284.jhtml),该系统支持答辩委员/主席线上审查资料、投票表决、签名确认;支持答辩秘书维护答辩委员会、生成答辩委员临时账号、学生分组、在线录入答辩记录和答辩决议书、查看或撤销投票表决结果、同步投票及表决材料、下载学位审批材料。签名升级为手机扫码,支持手机预览、上传,无底纹,可在个人信息管理-电子签名管理页面更新替换签名。
注:线下答辩也需使用本系统,答辩秘书及答辩委员会成员需携带笔记本电脑线上完成答辩流程。
6.研究生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将学位审批材料下载打印、整理成册与其它材料一起送交院办公室。
7.通过实践成果答辩后,研究生本人通过系统“终版学位论文”页面上传《实践成果鉴定报告》和《实践成果(拟)实施证明》,导师审核,学院备案。
四、申请学位创新性成果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性成果要求,按照博士入学时间对照相关规定执行,也可按照博士入学时间之后学校规定的成果要求执行。学校现行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性成果要求目录(附件4)。
(二)用于申请学位的创新性成果,博士生通过系统在“科研管理”登记、提交;导师和学院线上审核,无需移交纸质材料。
(三)各学位分委会严格审查研究生公开发表的创新性成果是否达到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学位授予要求,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学位分委会不得受理其学位申请。
五、研究生学位审批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学位申请与审批
1.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所有博士生(含已毕业仅申请学位)于6月3日前通过系统在“科研管理”菜单提交科研成果;导师和学院线上审核,无需移交纸质材料。
注:期刊论文应包括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全文、检索证明等材料;
会议论文附件应包括会议邀请函、护照首页(如果有)、出国批件(如果有)、出入境记录(如果有)、论文首尾页、期刊目录等,如缺失相应材料应提交书面说明并附对应证明材料。
1.参照参考文献格式编辑论文信息,发送邮件至shiyoukejichaxin@126.com,不要发送论文原文。
2.务必注明用途:“用于博士学位申请”!图书馆同时将检索证明报告发送至学位办邮箱(cupxwb@163.com)。
3.务必注明JCR期刊大类分区版本(普通版或升级版以及对应年份)和影响因子核查年份!根据学校《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规定》,JCR期刊分区(大类)是指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以期刊收到论文的日期当年及前一年的版本作为核查依据,影响因子以核查版本中最近三年的最高影响因子为依据。
4.需要姓名(中国学生提供中文姓名),论文题目,期刊名,出版年份,论文类型(SCI,EI,中文核心)等信息。
5.中文文章需要开EI证明的,需提供论文英文标题;多篇论文请标好序号。
2.学位授予数据
学生6月2日前通过系统“毕业与学位——学位申请”确认、提交学位授予数据,否则视作本批次不申请学位。
3.研究生终版论文提交与归档
申请学位研究生,6月3日前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毕业与学位—终版学位论文提交”页面,按照说明提交终版学位论文相关材料,终版学位论文将用于学校、北京市及国务院学位办抽检,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论文质量,请研究生按时提交,导师严格把关。未按时提交或完成审核将影响办理离校手续。
注:仅毕业暂不申请学位、申请结业的研究生(按要求提交结业论文)暂不提交终版学位论文。
材料 |
命名要求 |
格式要求 |
明评版论文 |
11414_学号_LW.pdf |
明评;pdf |
盲评版论文 |
11414_学号_LW_M.pdf |
盲评;pdf |
摘要 |
11414_学号_ZY.txt |
txt |
终版学位论文将用于学校、北京市及国务院学位办抽检,并按要求向相关单位报送存档。
注:学位论文的“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需完成手写体日期、作者及导师签名。
4.“研究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的采集及审核
申请学位的研究生于6月1日前通过系统中“个人管理----个人信息维护”页面完善所有个人信息(包含籍贯信息等),注意“前置学位信息”部分需填写可填写的全部信息,避免影响学位申请,请务必尽快提交。
5. 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
申请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暂缓公开,选择项目密级为“内部”,学生填写保密申请表并附支撑材料,经导师同意后于5月23日前交理学院B201陈老师处审查。
项目密级为“国家秘密”或“国家机密”的,按原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注:申请保密的论文正常在系统提交终版论文。
(二)移交材料
请答辩秘书于6月4日前向理学院B201陈老师处移交以下材料:
博士需提交:
(1)一本纸质版胶装博士学位论文(需在学位论文的“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完成手写体日期、作者及导师签名。)
(2)存研究生个人档案
(3)存学校档案
硕士需提交:
(1)存研究生个人档案
(2)存学校档案
提交材料要求:
1.一本博士学位论文(附清单,终版论文审核页面可下载清单);
2.存研究生档案材料—可在研究生系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word打印”处下载
序号 |
材料 |
要求及说明 |
1 |
封面 |
研究生系统打印(存研究生档案),以学生为单位按照封面顺序整理材料 |
2 |
答辩决议书 |
1、材料填写规范完整; 2、可使用电子签名; 3、落款日期为答辩日期; 4、单面打印。 |
3 |
成绩单 |
博士本人到理学院B201陈老师处领取,具体时间微信群通知。 硕士由班长到理学院B201陈老师处领取后统一发放,具体时间微信群通知。 |
1、按照分委会审查报告附人员清单分类、排序。 2、应提前组织答辩秘书、师生做好电子版材料留存、审查、整理等工作。 3、封面中第3项材料“关于授予**学位的决定”由学位办制作。 4、不要添加其他材料,如“学位审批表”。 |
4.存学校档案材料—可在研究生系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word打印”处下载
博士:(以系统为准)
序号 |
材料 |
要求及说明 (写清具体份数/页数) |
0 |
封面(存学校档案) |
系统打印(存学校档案) |
1 |
博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单(博士本人到理学院B201陈老师处领取) |
1份 |
2 |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指导教师) |
1份 |
3 |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评阅专家) |
5或6、7份 |
4 |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说明 |
1-2页 |
5 |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
2页 |
6 |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均需签字) |
2-3页 |
7 |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
5张 |
8 |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均需签字) |
2页 |
9 |
申请博士学位审批表 |
3页 |
硕士:(以系统为准)
序号 |
材料 |
要求及说明 (写清具体份数/页数) |
0 |
封面(存学校档案) |
系统打印(存学校档案) |
1 |
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单(硕士由班长到理学院B201陈老师处领取后统一发放) |
1份 |
2 |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指导教师) |
1份 |
3 |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企业导师) |
1份(学硕没有本项) |
4 |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评阅专家) |
2或3、4份 |
5 |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说明 |
1-2页 |
6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
2页 |
7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均需签字) |
2-3页 |
8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
5张 |
9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均需签字) |
2页 |
10 |
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
2页 |
六、证书发放与领取
1.校学位会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研究生院通知学院(研究院)办公室统一领取证书;定向、委培研究生需携带原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含学位申请者个人身份信息,同意由本人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方可领取。
2.未参加研究生图片照片采集的研究生,按研究生院要求补拍(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告栏查阅补拍信息,通知一般在上一年的9月份发布),否则将无法电子注册和按期领取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理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