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和做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保证生源质量不断提高,以“保证基本、重点倾斜、协同创新” 为基本原则,合理配置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更好地体现导师的招生权责,加大导师在复试及录取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复试及录取组织领导机构
1.理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任组长的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统筹管理,制定我院博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我院复试及录取各项工作。
组长:梁景伟
副组长:赵昆
成 员:蒋庆哲 郭绍辉李术元赵震柯明柯扬船汪树军刘坚 高芒来崔立山卢贵武陈长风周琼戈磊张瑛 郑树启
2. 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资格审查。
组长:赵昆
成员:邱东玲胡景泽
二、复试资格、复试比例、复试人数
1、复试资格及复试比例
理学院博士分数线按照学校要求的分数线执行,复试人数不超过120%。具体要求如下:
①硕博连读生按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参加复试。
②按照学校的要求,博士复试分数线为:外语笔试+听力≧60分;业务课一≧60分,业务课二≧60分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低于60分。
2、复试人数
化学专业和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19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8人
三、体检
1. 2015年5月8日,抽血时间:上午8:00-8:30 (空腹),其他项目体检时间: 9:00---11:30,过时不候。
2. 体检费
95元/人。(请于5月7日下午2:00——4:30到校医院一层收费处交费领取化验单)
3. 体检表
考生持各学院(研究院)盖章的体检表按时到校医院体检;
本校考生请在体检表左上角空白处写明硕士时所在学院/班级/学号。
注:未按上述要求完成的体检表无效,校医院将不予体检!
4. 体检注意事项
①体检前24小时内不要喝酒、不要吃油腻食物;不吃早餐,需空腹抽血。
②硕博连读生中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5月8日的博士体检,不用参加“2015届毕业生体检”。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5月8日(周五)上午地点:理学楼B座201
请各位考生注意:资格审查时,考生必须交齐材料,方可参加复试!
①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复试时,核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是否真实一致。
②对学位证书的审查
在复试时须对非应届考生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应届考生的学生证进行认真审查。在职工程硕士考生除应审查已获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外,还应审查成绩单原件。对有疑问的学历、学位证件要通过网上查询等方式进行确认。
④同等学力考生的审查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以“定向就业”类型报考。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是否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初试时是否加试两门业务课和政治理论课。
⑤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提前到校医院体检,详见研究生院主页:2015年报考博士研究生复试体检时间安排5月8日.
五、初试成绩的确定
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化学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归一化后的初试总成绩 (100分)=外国语成绩(100分)*50%+专业一成绩(100分)*25%+专业二成绩(100分)*25%
六、复试方法和复试成绩的确定
1. 复试采用面试+综合考查的方式进行,重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培养前途的学生。要求考生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广博的科学视野;对所报博士学科领域较为熟悉,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具有创新能力、开拓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综合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
2.复试重点考察学生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知识面、综合能力、学科基础知识、科研能力、科研发展潜力,以及对学科前沿的了解。
3.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记分。
4.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化学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归一化后的复试成绩(100分)=除导师之外的面试小组成员给出的面试成绩的平均分(100分)*30 %+导师给出的成绩(100分)*70%。
5.根据复试成绩、初试成绩计算总成绩: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化学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6.复试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并附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内容可另外加页附后,由专家小组成员给出成绩、写出评语并签字,根据复试结果院长签署意见。
7. 硕博连读生:总成绩等同于复试成绩。
注: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准备10分钟的PPT,PPT内容为硕士工作、以往工作经历以及未来工作展望等。
七、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根据拟录取名额,以总成绩为基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硕博连读生优先录取。
2.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总数不能超过招生规模的10%,需报研招办审核后方可录取。
3.拟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应于2015年9月份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4.招生规模数已包含硕博连读名额。
5.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考生的试卷和报考材料保存三年,未被录取的考生的试卷和报考材料保存一年,不得转寄其他招生单位。被录取新生须当年入学。
6.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5月13日理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成绩。各专业公开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生按总成绩统一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中,化学和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统一排序)。
8. 理学院拟录取总人数为24人。
9. 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于5月16日公示第一批拟录取名单。
注:综合考虑生源质量和各学科之间的差异,各学科专业最终拟录取人数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式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八、学费收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将按照2013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通过的收费标准执行。
奖学金发放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调整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发放标准的通知》(中石大京校〔2010〕24号)和研究生手册规定,博士生普通奖学金享受范围为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委培生、未脱产学习和到校档案不齐全和未到校的博士生。需要资助的同学要填写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由学工处统一负责,根据已审核批准的研究生录取名单,确定研究生奖学金审批结果。
九、复试安排
1.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和化学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李术元
成员:蒋庆哲郭绍辉赵震柯明柯扬船汪树军高芒来刘坚张瑛
秘书:宋昭峥
复试时间:2015年5月9日(周六)上午9:00开始
复试地点:理学楼B座309
2.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崔立山
成员:赵昆卢贵武 陈长风周琼戈磊郑树启
秘书:邱萍
复试时间:2015年5月9日(周六)上午9:00开始
复试地点:能源材料微结构实验室
注:请第一志愿报考且参加复试的考生看到通知后,与院办邱老师联系。电话:010-89732280
十一、重要非原则性问题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十二、监督举报电话:
理学院监督举报电话:89732280(院办)、89733159(院办)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理学院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