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理学院文件
〔2017〕33 号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理学院
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做好推荐2014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京教[2017]12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务处关于推荐2014级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安排》(教务[2017]24号)及学工处和人事处相关文件、结合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办法如下:
一、理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申诉小组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确定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召开推免工作会,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在审核无误后,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
3.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阶段申诉小组,接受学生对于推荐工作的申诉。
二、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和基本原则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高。
2.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4.外语四级成绩或专业四级成绩达到培养计划要求。
5.所有课程正考成绩合格,前三年必修课课程成绩优良率达到70%。
6.学生须自主申请参加推荐获得推免生资格,并填写2014级本科生申请参加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
7.在推荐阶段不区分推免类型。
8.推荐的专业。所有学生按照在读专业推荐,推荐的研究生录取专业由接收学校确定。
9.排名办法。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进行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70%(满分70分),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占20%(满分20分),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成绩占10%(满分10分),其考核办法见附件2。学院先按照前两项加和成绩排序和分配名额的1.2倍确定参加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的学生名单,然后综合三项成绩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排名。
10.公示办法。校内公示的人为理学院分配的推免生和每个专业推荐1-2名候补人选;公示信息包括: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排名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11.拟推免生递补办法。在校内公示期间,如有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拟推免生,递补顺序为:本专业候补选人选、本院其它专业候补人选、其它学院候补选人选。
12.兼职辅导员选拔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兼职辅导员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13. 助管选拔按照人事处发布的行政助理(助管)推荐工作相关通知执行。
三、推免名额分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推荐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学校分配给各专业推免生名额的1.2倍确定各专业推免生的名额。如果某专业达到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的学生人数少于分配的名额,则剩余的名额将调剂给学院其它专业。申请推免(含直博生)到本校的,须将签订好的《推荐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协议书》附件3和《导师接收函》附件4(自主联系导师)交至辅导员,名单于考核前在理学院网站公示。依各专业现有人数,经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理学院2014级推免名额分配表
专业名称 |
材料 |
应化 |
数学 |
辅导员 |
助管 |
合计 |
总人数 |
48 |
45 |
37 |
|
|
130 |
按照比例折算后的推免人数 |
7 |
7 |
6 |
2 |
3 |
25 |
参加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的人数 |
9 |
8 |
7 |
2 |
4 |
30 |
理 学 院
2017年9月7日
附件: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理学院 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赵昆
成员:梁景伟 张瑛 刘坚 杨东杰 戈磊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理学院 推免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瑛 副组长:杨东杰 刘坚
成员:各专业系主任 各学科负责人 各专业学生干部邱东玲 周广刚 刘峰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理学院 推免生申诉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梁景伟
成员:刘坚 张瑛 杨东杰 戈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