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学位工作的通知
为保证本学期学位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18〕16号)、《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规定(修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18〕17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18〕18号)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研〔2021〕1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评阅
(一)评阅条件
研究生学位论文应通过开题报告论证,且从开题到提交评阅的时间满足相关要求;学位论文经导师评阅后,导师同意答辩(导师在系统审核通过评阅申请后,可在“指导学生管理——论文评阅”为该生填写论文评阅书)。以上要求由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
1.评阅方式:博士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生)的学位论文全部采用隐名方式评阅(以下称为“盲评”),由研究生院组织送评。
2.评阅专家人数:破格录取的、被学业警示的或提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5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他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评阅。为避免学术观点之争,论文指导教师可以提出不多于二个研究单位的回避专家。
3.论文提交时间:拟于在本学期毕业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查重论文集中提交时间为3月21日下午2点前(具体通知请留意微信群“22-23春学期拟申请毕业、学位博士群”)。学位论文集中送审提交截止日期为3月24日下午2点前。
本学期非集中送审每周五送审1次(截至5月26日下午2点前),请于送审前3天发送查重论文至院办崔老师处,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周期(初评和复评)为40个工作日,请合理规划送审、答辩及学位申请时间安排。评阅结果反馈一般为提交至学位办送审后40天,请届时自行关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看评阅结果。
注:博士论文送查重前由导师自行组织博士预答辩,预答辩小组至少由3名本领域的专家组成(不含指导教师),其中至少2人为博士生导师。学生导师可列席参加预答辩会,不计入小组成员。相关材料由学生导师留存。
4.操作流程及相关材料: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评阅申请(具体操作见https://grs.cup.edu.cn/xw04/90048.jhtml ),并提醒导师审核后将盲评论文材料发送至院办崔老师处。
5.提交材料要求:
(1)查重论文材料:
①提交word电子版查重论文,Word文件命名为: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英文输入法下划线_隔开);
②确保论文有学校的封面,封面上包含篇名、作者、导师、研究方向等;
③删除图片、致谢、附录、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部分。参考文献不用删除(按照正确格式撰写即可,系统能够识别),图名、表格、声明、目录、页眉页脚都不需要删除;
④一定要按照学校毕业论文格式要求修改,注意章节分段,注意标题格式。格式错误会影响系统分章节,影响章节重复率。
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最低要求如下:全文、各章节不超过10%,每人只有2次论文重复率的检测机会。
(2)盲评论文材料:
材料 |
盲评论文 |
摘要 |
命名规则 |
学校代码_学号_LW.pdf 如:11414_2014313099_LW.pdf |
学校代码_学号_ZY.txt 如:11414_2014313099_ZY.txt |
注意事项 |
详见: https://grs.cup.edu.cn/xw0102/89863.j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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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1.评阅方式: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采用署名方式评阅(以下称为“明评”)或隐名方式评阅(以下称为“盲评”)。
(1)下列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盲评:破格录取的、被学业警示的或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首次(含首次在新的学科专业)以第一导师身份招收培养指导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上一年学校或北京市学位办等上级部门组织评阅或抽检的硕士学位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其指导教师在随后两个年度指导的同一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
(2)除上述必须盲评的硕士学位论文之外,数学、应用统计专业所有拟答辩硕士的学位论文均需参加盲评;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专业以本专业所有拟答辩硕士的学位论文15%的比例参加盲评;物理学专业以本专业所有拟答辩硕士的学位论文15%的比例参加盲评。
(3)申请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在答辩前须参加盲评。
2.评阅专家人数:每篇硕士学位论文送2位同行专家评阅(同等学力人员需聘请3名同行专家)。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应是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至少有1名来自校外行业领域的专家(校外导师除外)。为避免学术观点之争,论文指导教师可以提出不多于二个研究单位的回避专家。
3.论文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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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论文重复率检测(查重) |
硕士论文盲评送审 |
硕士论文明评送审 |
提交时间 |
2023年4月12日下午3点前 |
2023年4月20日上午10点前 |
2023年4月20日上午10点前 |
提交方式 |
由班长汇总后拷贝到理学院B201崔老师处 |
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论文评阅申请,上传盲审学位论文 |
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论文评阅申请,上传学位论文 |
注意事项 |
A.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最低要求如下:全文、各章节不超过15%(绪论不超过30%)。 B.每人只有2次论文重复率的检测机会。 |
详见: https://grs.cup.edu.cn/xw0102/89863.j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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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重论文注意事项:
①提交word电子版查重论文,Word文件命名为: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英文输入法下划线_隔开);
②确保论文有学校的封面,封面上包含篇名、作者、导师、研究方向等;
③删除图片、致谢、附录、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部分。参考文献不用删除(按照正确格式撰写即可,系统能够识别),图名、表格、声明、目录、页眉页脚都不需要删除;
④一定要按照学校毕业论文格式要求修改,注意章节分段,注意标题格式。格式错误会影响系统分章节,影响章节重复率。
4.操作流程及相关材料:所有硕士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评阅申请并按照说明提交材料(具体操作见https://grs.cup.edu.cn/xw04/90048.jhtml),并提醒导师审核。
二、学位论文答辩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流程
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具体操作见https://grs.cup.edu.cn/xw04/90048.jhtml
注:系统答辩申请需在正式答辩前至少5天提交
(二)答辩要求
(1)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及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满足答辩条件的(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文件规定),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答辩,提前答辩或延期答辩的需按规定办理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答辩。
(2)原则上本学期采用现场答辩形式,本学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由导师自行组织,本学期申请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答辩截止时间是5月31日,请各位导师、研究生、答辩秘书注意时间安排。硕士学位论文由各系组织并于5月29日前完成。如受疫情影响可采取视频答辩,由学院(研究院)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采取网络远程视频答辩的,相关要求详见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网络视频答辩工作方案(https://grs.cup.edu.cn/xw04/90754.jhtml)
(3)本学期必须全面使用学位论文答辩服务系统,功能及操作简介已更新在答辩秘书须知(https://grs.cup.edu.cn/xw04/90284.jhtml),该系统支持答辩委员/主席线上审查资料、投票表决、签名确认;支持答辩秘书维护答辩委员会、生成答辩委员临时账号、学生分组、在线录入答辩记录和答辩决议书、查看或撤销投票表决结果、同步投票及表决材料、下载学位审批材料。签名升级为手机扫码,支持手机预览、上传,无底纹,可在个人信息管理-电子签名管理页面更新替换签名。
注:线下答辩也需使用本系统,答辩秘书及答辩委员会成员需携带笔记本电脑线上完成答辩流程。
(4)研究生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将《硕士生学位审批材料》或《博士生学位审批材料》下载打印、整理成册与其它材料一起送交院办公室。
三、研究生学位审批及材料报送
(一)学位申请与审批
1.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所有博士生(含已毕业仅申请学位)于6月2日前通过系统在“科研管理”菜单提交科研成果;导师和学院线上审核,无需移交纸质材料。
注:期刊论文应包括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全文、检索证明等材料;
会议论文附件应包括会议邀请函、护照首页(如果有)、出国批件(如果有)、出入境记录(如果有)、论文首尾页、期刊目录等,如缺失相应材料应提交书面说明并附对应证明材料。
u 开具电子检索证明报告的方式及要求:
①参照参考文献格式编辑论文信息,发送邮件至shiyoukejichaxin@126.com,不要发送论文原文。
②务必注明用途:“用于博士学位申请”!图书馆同时将检索证明报告发送至学位办邮箱(cupxwb@163.com)。
③务必注明JCR期刊大类分区版本(普通版或升级版以及对应年份)和影响因子核查年份!根据学校《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规定》,JCR期刊分区(大类)是指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以期刊收到论文的日期当年及前一年的版本作为核查依据,影响因子以核查版本中最近三年的最高影响因子为依据。
④需要姓名(中国学生提供中文姓名),论文题目,期刊名,出版年份,论文类型(SCI,EI,中文核心)等信息。
⑤中文文章需要开EI证明的,需提供论文英文标题。多篇论文请标好序号。
2.研究生学位授予数据
学生6月8日前通过系统“毕业与学位——学位授予数据核对”页面确认、提交学位授予数据。
3.研究生终版论文提交与归档
申请学位研究生,6月10日前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毕业与学位—终版学位论文提交”页面,按照说明提交终版学位论文相关材料,终版学位论文将用于学校、北京市及国务院学位办抽检,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论文质量,请研究生按时提交,导师严格把关。未按时提交或完成审核将影响办理离校手续。仅毕业暂不申请学位、申请结业的研究生(按要求提交结业论文)暂不提交终版学位论文。
材料 |
命名要求 |
格式要求 |
明评版论文 |
11414_学号_LW.pdf |
明评;pdf |
盲评版论文 |
11414_学号_LW_M.pdf |
盲评;pdf |
摘要 |
11414_学号_ZY.txt |
txt |
注:学位论文的“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需完成手写体日期、作者及导师签名。
4.“研究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的采集及审核:申请学位的研究生于5月31日前通过系统中“个人管理----个人信息维护”页面完善所有个人信息(包含籍贯信息等),注意“前置学位信息”部分需填写可填写的全部信息,避免影响学位申请,请务必尽快提交。
5. 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
项目密级为“内部”的,学生填写保密申请表(点击下载)并附支撑材料,经导师同意后于6月2日前交理学院B201崔老师处审查。
项目密级为“国家秘密”或“国家机密”的,按原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注:申请保密的论文正常在系统提交终版论文。
(二)移交材料
请答辩秘书于6月12日前向理学院B201崔老师处移交以下材料:
u 博士需提交:(1)一本纸质版胶装博士学位论文(需在学位论文的“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完成手写体日期、作者及导师签名。)(2)存研究生个人档案(3)存学校档案
u 硕士需提交:(1)存研究生个人档案(2)存学校档案
提交材料要求:
1.一本学位论文(附清单,终版论文审核页面可下载清单);
2.存研究生档案材料—可在研究生系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word打印”处下载
序号 |
材料 |
要求及说明 |
1 |
封面 |
研究生系统打印(存研究生档案),以学生为单位按照封面顺序整理材料 |
2 |
答辩决议书 |
1、材料填写规范完整; 2、可使用电子签名; 3、落款日期为答辩日期; 4、单面打印。 |
3 |
成绩单 |
由答辩秘书统一到理学院B201崔老师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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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分委会审查报告附人员清单分类、排序。 2、应提前组织答辩秘书、师生做好电子版材料留存、审查、整理等工作。 3、封面中第3项材料“关于授予**学位的决定”由学位办制作。 4、不要添加其他材料,如“学位审批表”。 |
3.存学校档案材料—可在研究生系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word打印”处下载
博士:(以系统为准)
序号 |
材料 |
要求及说明 (写清具体份数/页数) |
0 |
封面(存学校档案) |
系统打印(存学校档案) |
1 |
博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单(由答辩秘书到理学院B201崔老师处领取) |
1份 |
2 |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指导教师) |
1份 |
3 |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评阅专家) |
5或6、7份 |
4 |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说明 |
1-2页 |
5 |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
2页 |
6 |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均需签字) |
2-3页 |
7 |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
5张 |
8 |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均需签字) |
2页 |
9 |
申请博士学位审批表 |
3页 |
硕士:(以系统为准)
序号 |
材料 |
要求及说明 (写清具体份数/页数) |
0 |
封面(存学校档案) |
系统打印(存学校档案) |
1 |
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单(由答辩秘书到理学院B201崔老师处领取) |
1份 |
2 |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指导教师) |
1份 |
3 |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企业导师) |
1份(学硕没有本项) |
4 |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评阅专家) |
2或3、4份 |
5 |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说明 |
1-2页 |
6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
2页 |
7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均需签字) |
2-3页 |
8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
5张 |
9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均需签字) |
2页 |
|
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
2页 |
四、证书发放与领取
1.校学位会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研究生院通知学院(研究院)办公室领取证书;定向、委培研究生需携带原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含学位申请者个人身份信息,同意由本人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方可领取。
2.未参加研究生图片照片采集的研究生,按研究生院要求补拍(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告栏查阅补拍信息,通知一般在上一年的9月份发布),否则将无法电子注册和按期领取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相关链接:
盲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https://grs.cup.edu.cn/xw0102/89863.jhtml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http://www.ztflh.com/
学位论文格式样本:https://grs.cup.edu.cn/xw0102/89866.jhtml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https://grs.cup.edu.cn/xw0102/89862.jhtml
论文与学位系统操作指南:https://grs.cup.edu.cn/F70n/90048.jhtml
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规定:https://grs.cup.edu.cn/xw0101/90673.jhtml
各学院(研究院)博士生在学期间学术创新成果基本要求:
https://grs.cup.edu.cn/xw0101/90339.jhtml
理学院
2023年3月14日
联系电话010-89732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