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作用,表彰树立优秀毕业生典型,激励广大学子成长成才,在全院范围内树立优秀毕业生榜样群体,理学院决定面向我院2022届研究生毕业生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各项奖励的评审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过程主要考察理想信念、科研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情况等综合表现。
二、评选对象
我院正式注册的2022届研究生毕业生(包括博士毕业生与硕士毕业生)。
三、评选指标
本次共评选北京市优秀毕业生6人,其中博士毕业生1人,硕士毕业生3人,有突出贡献的硕博毕业生2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13人,其中博士毕业生2人,硕士11人毕业生,共计19人。
四、评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思想坚定,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无挂科记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例如海上钻井平台等)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已签三方,且无违约现象(包括出国,读博,签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可参与评选;
5.在校期间有班级、党团支部、校研会、院研会(各班级班委、党团支书与委员,以及校院组织部长级及以上,各职能部门教辅 )等学生骨干干部经历并任期超过一年;
6.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项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除基础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以外)。
7.在符合前六条的条件下,在重大活动有突出表现(荣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同学可参加突出贡献优秀毕业生评选。
五、评选程序
(一)学院成立由各系各两名老师、毕业班辅导员以及毕业班学生代表组成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评选标准及比例进行评选,其中教师评委打分占70%,学生代表打分占30%,评选结束后将评选结果上报就业指导中心。
(二)学校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
(三)学校对获奖毕业生的事迹进行表彰宣传。
(四)“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颁发《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
请相关申报同学于5月10日中午12:00前将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3分钟以内的个人视频(如PPT答辩等)电子版发至:506265208@qq.com。邮件及附件名称:【专业+学号+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个人事迹/个人视频】。
2.关于报送材料的要求
(1)叙述清晰,突出重点,材料重点写明该毕业生的优秀事迹,字数不少于1000字。
(2)所送材料文字版正文用小四宋体,行间距为1.5倍行间距。
(3)个人视频时间严格把控在3分钟以内,每超时1秒,总分扣1分。
七、其它注意事项
1.上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谎报作假现象,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评审资格,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2.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它原因受到校级通报批评、行政处分、违约或毕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理学院
2022年5月7日
附件1: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点击下载